| “一吨煤12125元”—湖南省煤业集团街洞公司严惩“煤耗子” | |||
| 煤炭资讯网 | 2013-6-17 14:44:04 通讯特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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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尹志明报道) 6月15日,湖南省煤业集团街洞公司下发“关于茶山岭煤矿二水平矸石山‘6·5’晚班运输队人员盗取煤炭一事处理的通报”,通报对茶山岭煤矿二水平运输队邓某,吴某因伙同附近村民盗煤1600斤,分别对邓某、吴某处于3000元、2000元的经济罚款和各自50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对该矿相关责任人处罚3700元。并要求邓某、吴某写出公开检讨书张贴于两矿醒目位置。
另外通报对该矿采四队员工陈某妻子,因进入二水平煤仓储煤仓内盗盗窃煤炭,处经济罚款3000元和经济赔偿2000元,另对偷盗人员提供运输工具处罚1000元。因陈某对家属教育管理不到位,责令向矿作出公开检讨并张贴。
2013年6月5日晚班,茶山岭煤矿二水平运输队矸石山翻矸员工邓某及绞车司机吴某,利用工作之便在煤仓盗取煤炭100余斤;附近村民私自进入储煤仓内盗取煤炭1500斤(共计1600斤),利用矸石山上绞车提升到矸石山上后,再用三轮摩托车转走。6月6日凌晨5点10分,公司保卫部值班巡逻队员发现偷盗现象,并将偷盗人员当场抓获。经呈报公司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对抓获的偷盗人员及相关责任人按《街洞矿业有限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处罚办法》文件规定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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