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9万吨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煤矿面临停产整顿 | |||
| 煤炭资讯网 | 2013-6-21 15:14:36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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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周海根报道) 近日,湖南省煤炭管理局下发紧急通知,为认真贯彻6月9日省政府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下决心、动真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9万吨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停产到位。
一是依法对下列9万吨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实施停产整顿:⑴未进行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或评估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⑵省煤炭管理局瓦斯防治能力抽查复核不合格的;⑶存在《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所列15类重大安全隐患之一的;⑷《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执行不到位的。 二是对下列9万吨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煤矿依法停止一切采掘活动:⑴“五证一照”任一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的;⑵资源储量不足,扩界无望,无法整改达标的;⑶超深越界的;⑷灾害严重,技术、装备和管理落后,无法确保整改安全的;⑸地质构造复杂,难以形成正规开采、无法实现抽采达标的;⑹煤矿整改无望、放弃整改,或因各种原因长期停产的。 通知要求,省煤炭管理局将组成明查暗访组,对各市、县煤矿停产整顿情况开展督查执法。各市、县煤炭管理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下,组织监督执法队伍,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停产整顿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凡发现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非法违法违规生产、违法违规技改的,要依法顶格实施行政处罚,直至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停产期间发生事故的煤矿,除依法关闭外,要依法从严追究煤矿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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