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能源枣矿集团田陈煤矿推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站位“N不准”侧记 | |||
| 煤炭资讯网 | 2013-6-27 17:19:30 通讯特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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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师傅站在这里不安全,矿上有规定,起吊作业时,不准站在吊装的重物之下或落物运动趋势3米以内,请你远离起吊区域,确保站位安全”。这是笔者在322安装工作面安装煤机减速箱时,听到安监员张学勇现场安全监督时的一句话。
据了解,该矿为增强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针对往年的安全事故进行了总结分析,在所有的伤害事故中,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所造成的事故比例较高,而在所有的不安全行为中,人员的站位问题是直接导致人身伤害的主要因素。为杜绝因人员站位不当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该矿制订实施了《田陈煤矿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站位N不准》。内容有“不准站在移动物与固定物之间、不准站在吊装的重物之下或落物运动趋势3米以内、不准站在没有防护装置的仓口、洞口或边缘工作、不准扶钻人员站在倾斜巷道的下侧或不稳定的物料上作业、不准站或坐在顶帮没有支护或支护不可靠的地点休息或作业、敲帮问顶时,操作人员不准站在离层或片帮煤、矸石正下方……”。 为抓好落实,该矿要求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熟知人员安全站位N不准相关内容,并严格执行。跟班各级管理人员、安监员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做到多提醒、勤嘱托、严制止,对于不听劝阻的施工人员一律进行“三违”登记,并连带追究现场安全负责人的责任。 “煤矿作为一个高危行业,由于生产环境的特殊性、条件多变性和不可知性,发生事故的机率较高。在安全生产“人、机、环境、管理”四要素中,人的行为规范起着决定性作用,我们推行作业人员安全站位N不准规定,目的是提前预防、及时消除危险点对人身的伤害,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该矿安监处长李昭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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