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矿集团翟镇煤矿推出“信访代言人”制度 | |||
| 煤炭资讯网 | 2013-7-5 20:41:35 局矿快报 | ||
|
新华网山东频道7月3日电 专理“家长里短”,化解基层矛盾。在山东能源新矿集团翟镇煤矿发运工区,常年活跃着一支由班组长、副区长、党支部书记组成的“信访代言人”队伍。一年多来,他们依照法律,通过正常途径为职工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36件,“代”来企业和谐稳定发展。 据了解,他们推行的“信访代言人”制度,是由“信访代理人”就特定信访事项与信访人达成代理意愿,为信访人到有关部门反映信访人诉求,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信访人的一种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有效方法。 他们通过推行“班组长,分管领导,区长、书记”三级逐级代言负责制,最大限度地帮助职工解疑释惑,使各种矛盾和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他们对“信访代言人”有着明确的“硬杠杠”。“作为‘信访代言人’,必须结合新时期信访和群众工作的特点,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该工区党支部书记刘建刚说。“‘信访代言人’必须深入一线职工,及时了解职工诉求。” “职工上访,大都有难言的苦衷或是迫于无奈。遇到职工反映的问题始终冷静面对,笑脸相迎,甘当职工的‘出气筒’、‘知心人’,心里装着职工冷暖,尽最大努力解决职工实际困难。” 刘建刚说。 “让职工有可以说话的地方”,他们创造性地为信访职工开辟接访代言、走访排查代言和复议代言三种“信访代言”渠道。他们制定《信访代言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逐级考核约束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信访代言人”解决责任范围内的信访问题。责任区域内“信访代言人”出现消极怠工、扯皮推诿,应该解决的问题得不到解决,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给予相应处罚和责任追究。(邢卫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