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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火灾矿难事故致157人死亡 两名副省长受处分

煤炭资讯网 2013-7-7 18:12:16    要闻

3月30日,八宝煤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八宝煤业厂区内。新华社记者 许畅 摄

        记者今天从国家安监总局获悉,国务院近日对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八宝煤业公司“3·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认定这两起事故都是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同意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涉嫌犯罪的35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他73名责任人被分别给予纪律处分。
 

    2013年6月3日,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的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主厂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2亿元。

    经调查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宝源丰公司主厂房部分电气线路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燃烧产生的高温导致氨设备和氨管道发生物理爆炸。调查认为,宝源丰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地方消防部门安全监督管理不力,建设部门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监管缺失,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不到位,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不力。

    根据调查事实和有关法律规章,对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净月消防大队长吕彦东,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防火参谋高伟,德惠市米沙子镇长刘真祥,宝源丰公司董事长贾玉山,宝源丰公司总经理张玉申等1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给予吉林省副省长兼公安厅厅长黄关春记大过处分,长春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姜治莹(副省级)记大过处分。给予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李树田记大过处分,副总队长刘军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长春市副市长李祥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党委书记、政委赵子魁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王喜春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德惠市委书记张德祥撤职处分,市长刘长春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涛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市长兼公安局长王华安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成吉林省人民政府依法对宝源丰公司予以取缔,对所涉及的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2013年3月29日,吉林省吉煤集团通化矿业集团公司八宝煤业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6人死亡、1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708.9万元,事故发生后,企业瞒报7人死亡。4月1日,通化矿业集团公司违反禁令擅自组织人员进入八宝煤业公司井下作业,又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7人死亡、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986.5万元,鉴于这一起重大事故与“3·29”事故发生在同一个煤矿且相隔时间短,国务院“3·29”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对这起重大事故一并进行了调查处理。

    经调查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八宝煤矿防灭火措施不落实,采空区漏风,煤炭自燃发火,引起采空区瓦斯爆炸。管理上的原因: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按规定采取有效的防灭火措施,未认真按规程排查和治理井下采空区的火灾隐患;在连续三次发生瓦斯爆炸后继续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违抗省政府禁令擅自决定再次组织人员下井冒险作业;吉煤集团违规提高八宝煤矿的生产能力,重生产、轻安全,对矿业公司安全管理不力;吉林省白山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不到位。

    对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赵显文,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副总经理王升宇、王立,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八宝煤矿总经理韩成录等1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给予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谷春立(对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也负有领导责任)记过处分。给予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原局长金华记过处分;给予白山市市长彭永林记过处分,副市长王树平记大过处分;给予吉煤集团董事长袁玉清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党委书记张金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总经理贾立明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同时,国务院决定对吉林省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吉林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国务院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工作防范措施建议,要求吉林省、各相关部门和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把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层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记者蔡岩红
 
 
国务院调查组:八宝煤矿两起事故共致53人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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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 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3-07-07 12:49:57

新华网北京4月11日电(记者陈炜伟 马扬)国务院吉林省吉煤集团通化矿业集团公司八宝煤业公司“3·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和“4·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11日在吉林省白山市召开。调查组初步核查,八宝煤矿两起事故共造成53人遇难,其中“3·29”事故瞒报死亡人数7人。调查组将对事故原因、瞒报情节等问题展开全面调查。

据介绍,3月29日和4月1日,八宝煤业公司相继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分别造成36人和17人遇难。事故暴露出,该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重生产、轻安全,对瓦斯、火灾等重大隐患治理处置不力,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并蓄意瞒报遇难人数,性质恶劣。

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在会上强调,要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严厉追究责任,深刻吸取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意识,严格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会议公布了调查组人员组成名单。调查组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吉林省人民政府、监察部、国家能源局、全国总工会等部门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下设技术组、管理组和综合组,并聘请专家组。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

(责任编辑:于洋)


来源:法制日报      编 辑:徐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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