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煤广能雷公山煤矿开展典型案例大讨论 | |||
| 煤炭资讯网 | 2013-8-1 14:39:03 党群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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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提高防腐拒变能力,2013年7月26日上午9点川煤集团广能贵州世纪公司雷公山煤矿在该矿生产大楼五楼会议室组织学习了川煤纪〔2013〕21号文,关于印发《川煤集团物资供应系统典型案例汇编》的通知,并就在《案例汇编》中各种案例进行了讨论,矿班子成员、中层管理干部、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矿党总支书记、矿长周勇主席了会议。 参会人员认真听取了矿纪检员殷绍林宣读的川煤纪〔2013〕21号文,关于印发《川煤集团物资供应系统典型案例汇编》的通知的内容。纷纷就《案例汇编》中的各种案例进行了讨论。 讨论中大家,从《典型案例汇编》中印象最深的是攀煤孙健物资供销总公司机电产品科科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两次收受攀枝花市力宇物资有限公司张某所送现金共计24 万元,孙健受到开除党籍。从中可以看出法律意识淡薄和心态不正,是违纪违法的主观因素。孙健从一名普通工人、业务员到管理岗位,再到机电产品科科长岗位,无不体现着他本人的不懈努力和组织的关心与培养。然而,走上领导岗位后,特别是担任机电产品科科长期间,随着身份和权力的变化,学习少了,思想要求放松了,生活标准提高了,思想出现了滑坡。工作中本位思想严重了,自己说了算的倾向突出了,个人私欲膨胀,法律意识淡薄。何辉、高长伟、杨宏波等三人,在日常工作中不加强学习,缺乏法律意识,未遵守职业操守。当科长孙健建议虚列采购计划、套取现金、合伙炒股时,他们认为利用账外物资虚列采购,隐蔽性强,不易被发现,怀着侥幸心里,在利益的诱惑下,步入了违法犯罪的深渊。谈到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会遇到这种情况,即个别生产单位已经开具票据,但没有及时领取或生产不再需要而不领取的物资,形成了账外物资,加之日常盘点工作流于形式,物资的出入、调拨管理脱节,账外物资不按制度程序及时上报,相关制度形同虚设,为计划员与本科室负责人之间暗箱操作造成了可乘之机。在物资验收入库的过程中,库管员未切实执行物资验收入库制度,致使没有入库的物资也进行了例行验收。个别不法人员无视相关制度规定,在物资采购中利用管理上的漏洞与不法供应商私下达成违法协议,虚列物资采购,套取现金,从而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典型案例汇编》中也体现出了内部监管不到位,相互制约不力,是违纪违法的关键因素。物资计划员虽然只是管理人员和一般工作人员,但其手中却掌握有物资采购数量和物资质量验收权。相关业务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缺乏监督制约机制,形成了账外物资监督“盲区”和“死角”,从而使不法人员有了可乘之机。 会上,通过几起典型案例的学习,矿长周勇提出,首先从自身做起,同时要求雷公山煤矿的党员、干部更进一步的认识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贪欲的膨胀会严重的扭曲价值观,至使最终越陷越深从而无法自拔,如何把握住自己手中的权力,是每一位党员干部应该深思的。作为党的干部不仅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不动摇,切实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还要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防微杜渐,拒腐防变,踏实工作,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永葆廉洁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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