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简讯  散文  诗词  摄影  幻灯片  书画展  局矿快报  党群工作  安全专题  经验交流  通讯特写  厂商在线  领导访谈  论文读书  人物展示  图片新闻  安监动态  矿业新闻  焦点话题  事故快报  小说故事杂文  在线投稿 |  特约通讯员档案

“5·11泸县桃子沟煤矿矿难” 涉案公职人员最高获刑7年

煤炭资讯网 2013-8-21 13:09:49    要闻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何琦(时任泸县安监局矿山管理站福集分站副站长)、罗江富(时任泸县安监局矿山管理站副站长)、唐闻、周焱林、马孟燎,负责泸县福集桃子沟煤矿的复工复产验收时,在该矿不完全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在验收表上签字同意该矿恢复生产,已构成玩忽职守罪。何琦、罗江富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唐闻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周焱林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马孟燎犯玩忽职守、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另外,潘开勇、李家乾犯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两年。成都晚报记者 锁千程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编 辑:徐悉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杨建华  编辑:欧阳宏(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胡九潭、孔德金、王金启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