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煤街洞矿业公司:以风险抵押激励经营目标的实现 | |||
| 煤炭资讯网 | 2013-8-21 14:29:03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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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8月21日,湖南省煤业集团街洞矿业公司下发2013年下半年经营目标风险抵押管理办法,以风险抵押激励经营目标的实现。
风险抵押考核对象为:公司分管领导、机关、两矿、直属单位全体中级职员、主管、主办级科员。其中最高风险抵押金为5万元,最低为0.72万元。 公司超额完成目标利润的,按所超比例乘以风险抵押金金额进行奖励,最多奖励4万元,但奖励人员奖金总和不得超过公司下半年超利额的30%。该项奖励不纳入限薪范围。 公司未完成目标利润的,按欠利比例乘以风险抵押金进行处罚,最多扣罚风险抵押金4万元,并按以下情形对单位(部室)正职进行行政处罚。 1、按照公司下半年经营考核指标的要求,全公司欠产(销)5%以内(含5%),且下半年吨煤完全成本与上半年吨煤完全成本比,降幅没有达到5%的,责任单位(部室)正职要组织班子进行深刻检讨,向公司主要领导递交书面反思报告。 2、欠产(销)5%以上至10%以下(含10%),且下半年吨煤完全成本与上半年吨煤完全成本比,降幅没有达到7%的,责任单位(部室)正职降为副职。 3、欠产(销)10%以上,且下半年吨煤完全成本与上半年吨煤完全成本比,降幅没有达到10%的,责任单位(部室)正职一律免职,该单位(部室)副职当年不得提升为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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