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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煤集团检查芙蓉公司自销煤销售管理工作

煤炭资讯网 2013-8-30 14:42:28    局矿快报
      本网讯  8月28~29日,川煤集团检查组一行14人,采取听取汇报、深入矿井现场检查、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对照川煤集团《自销煤炭管理(试行)办法》,对芙蓉公司1~7月自销煤销售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

      今年以来,芙蓉公司为深入贯彻执行川煤集团《自销煤炭管理(试行)办法》,更好地推动自销煤炭销售管理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在川煤营销部的领导下,坚持“先重点、后自销”的原则,狠抓合同签订、合同定价、计划调运等工作,坚持自销煤先款后货的原则,实行装运矿井、销售、财务三级结算,确保了结算的准确和货款的及时回收,在完成川煤营销部下达的统销任务基础上,确保了自销煤销售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较好地完成了销售任务,确保了矿井的正常生产。截止7月末,公司累计销售自销煤35.3 万吨,其中:商品煤销售9.84万吨,低热值煤25.46万吨。
 
      检查组在肯定公司自销煤销售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销售过程中超合同量发运未及时汇报、信息不畅通造成装运延迟、营销信息系统使用情况不够好等问题,并提出了有关整改要求。


本网通讯员:张爱军      编 辑: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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