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谎称能承包煤矿 占干股诈骗千万 | |||
| 煤炭资讯网 | 2013-8-7 5:01:51 焦点话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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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谎称能有关系承包煤矿,运气好承包煤矿后占干股,后以能承包更大的煤矿为幌子,累计骗取被害人3000余万。日前,二男子被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王某和张某都是山西吕梁市人,二人以前一直在山西大同参与煤矿买卖,近年来听说榆林煤矿生意很红火,又因山西大规模关停小煤矿,生意不好做,所以来榆林寻觅赚钱的机会。 2012年5月,二人得知榆林市榆阳区一乡政府往出承包煤矿的生产经营权,遂心生不轨。 二人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该乡的一个村民白某,二人便对白吹嘘说他们有背景、社会关系好,能找关系承包来该乡煤矿的生产经营权,鼓动让白出资。白见二人穿着打扮时髦、出手大方阔绰,便信以为真,其又找到想承包煤矿的神木人艾某。二人又对艾某吹嘘一番,后也取得艾某信任,于是二人便与白某、艾某达成口头协议:由白某出面参与竞聘,艾某出资,承包成后,给王、张二人20%的干股。12月份,经过公开竞聘,四人成功承包该煤矿(二人后来供述,这次他们吹嘘有关系能承包煤矿,就是为了碰运气,如果运气好承包成功他们可以得到好处,不成功自己也没有损失,其实他们自己根本没有找人干涉这次承包活动,没想到他们真的承包成功了)。 承包成功后,二人便开始实施自己的计谋。开始二人以占20%的干股为由几次向被害人借了1000余万元。 后二人以还能承包来更好的煤矿诱惑白某和艾某,有了上一次的成功承包使白、艾对二人的能力深信不疑,所以二被害人对二人的要求一一答允。不久后,二人对被害人谎称能承包来榆阳区金鸡滩的东梁煤矿的生产经营权,随后,在2013年1月至2月期间,二人伪造东梁煤矿的营业执照,并分几次向被害人索取前期活动费用、进矿费、办证费等费用,累计2000余万元。 2013年2月份下旬,王某和张某携带诈骗所得款项失踪,被害人立即报警,随后二人被抓获归案,该二人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艾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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