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攀枝花警方向记者讲述了一起最近破获的卖淫案,这起卖淫案是由一个未成年人抽屉里来历不明的400元现金牵出的。令人触目惊心的是,该起卖淫案中的多名涉案人员系在校学生,年龄最小者仅13岁,并曾主动约嫖。(8月7日《成都商报》)
400元现金对于现在的成年人来说也许并不算是什么大数字,可是当它离奇的出现在一个女孩儿的抽屉时,它却意外地向人们揭示了一起让人不忍目睹的卖淫案。是的,这起案件与其他案件截然不同的是,它不是因被害人受到侵害而报警,而是在当事人的父亲无意中发现孩子抽屉里的400元现金感到疑惑后的追问下被公开的。涉案的未成年少女均不满16岁,最小的才13岁,如此花季雨季的年龄,是什么让她们误入歧途?
据报道,这些孩子全都是单亲离异家庭的孩子,在父母离异后,跟着父母其中一方生活。琐事的繁杂,工作的忙碌,让忙于生活的父母亲们忽略了孩子正是处在成长的关键时期。
从教育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十四岁左右的年龄正是青少年叛逆行为的高峰年龄,在这个阶段他们不仅是身体发育的重点时期,同时也是心理发育的重要时期。此时的他们处于心理的“过渡期”,他们的独立意识和自我意识正在日益增强。在这样的敏感时期,对他们的教育显得尤为重要,稍微失当就可能会造成不良的后果。针对处于这个时期的孩子,作为孩子的家长应该要抱着一颗审慎的心理来看待,既不能暴力镇压也不能放任自流。
反观案件中的父母亲,如果不是那400元现金无意中被发现,他们可能仍然被蒙在鼓里。工作不是借口,单亲不是理由,如果真的是有意关注孩子,就不会让孩子在这样敏感的年龄做出如此极端的事情而不自知。对孩子的关心关注,不能仅仅是靠这样的“无意”来体现,失去父母引导和良好教育的孩子,极容易在纷繁芜杂的世界中迷失自己,他们既像是迷途的羔羊,失去了方向;也像是脱缰的小马,肆意奔腾,最终伤害了自己。
再看此案中唆使未成年人卖淫的社会女青年吴某,作为一个有正常思维能力的成年人,她不可能不清楚唆使未成年人卖淫是一种刑事犯罪,可是金钱的诱惑使她丧失了理智,将魔爪伸向了这些迷途中的未成年人,通过介绍女孩儿卖淫赚取介绍费。对于学校里的女孩儿来说,在她们还没有真正了解这个社会、走进这个社会的时候,就遭遇了这样利欲熏心的人给她们带来的重击,这可能给她们带来的是挥之不去的阴影。对于这样的人,应该予以严厉的打击,并在法律法规方面加强约束力,以杜绝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回头看本案中的这群未成年少女,她们是这起案件的涉事人,却也是这起案件受伤最深的人,她们因为年幼无知、爱慕虚荣,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对于她们,我想社会需要多一些包容和保护,父母需要多一些关心和教育,让花季少女们能勇敢地走回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