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孟宪栋:成败取决忽微 态度扭转乾坤 | |||
| 煤炭资讯网 | 2013-9-25 14:22:04 一事一议 | ||
|
古人云:“凡成大事皆起于小事,小事不论,大事又将不可救!”
昔有七雄于乱世争霸,秦以一国之力,横扫六合,包举宇内,并吞八荒。此之举,壮哉!先秦原非大国,论国力,胜之者甚矣。然其重人才、兴改革、凝民心、求思变,严苛法制,依法治微,迅速崛起于乱世之中,终成一代霸业。通理,我们煤炭企业的发展亦应学习其中道理。
煤炭企业本就是一项高危行业,其中安全显得格外重要,正如企业理念中所言“安全第一,生命至上!”虽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安全正是左右第一生产力的首要因素。没有安全,就没有生产,没有安全,就没有发展!要落实安全责任,则首先要注重引导人的思想,提高人的认知。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行动是思想的体现。正确的指导思想,能够引导人们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认识是行为的先导,有什么样的认识,就有什么样的行为。统一的思想认识,能够凝聚人们朝着共同的目标而努力,先秦的成功恰好证明了思想认识统一的重要性与必要性。煤炭企业要发展,安全责任落实要先行,就必须在统一和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大功夫。认识上提高了,才能真正抓好安全责任问题的落实。而责任是使命的召唤、是能力的体现、是制度的执行,是一种品德,一种态度,一种能力而又胜于能力。唯有那些能够承担责任、勇于承担责任、善于承担责任的人才值得信赖。如果每个人都能认清自己肩上的重任,懂得“使命在肩,无可推卸;责任在心,身体力行”的深刻含义,那么企业何愁不兴旺,国家何愁不强盛。 正所谓“无规矩则不成方圆”,拥有一套健全的安全规章制度正是煤炭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章制度是通过无数次的经验和血的教训总结提炼出来的,它对安全生产起着指导作用,对职工起着约束作用,是职工行为准则的标准和规范。安全生产作为一个大的系统工程,必须保证其中的每一环节、每一部位、每个工种、每个操作都达到本质安全,方能保证整个系统的安全生产。因此每一项工作必须有标准的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才能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要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才能使安全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有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当然不能缺少强有力的监督执行。不能把规整制度当成是摆设,只讲在嘴上,挂在墙上,而不落实在行动上。不仅要在思想上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在认识上保证制度的强制性;更为重要的是在行动上强化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各级管理者,要端正态度,放下架子,深入一线,用实际行动去抓日常行为的执行与规范、抓井下设备的运行与维护、抓隐患排查的整改与落实。安全来自于有效的管理,安全管理工作要常抓常新,入脑入心。精心才会放心,周全才会安全。管理到位了,人的不安全行为就可以克服,物的不安全状态就可以消除,作业的不安全因素也就可以避免。而管理到不到位关键看细节,细节决定成败!安全工作无论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影响到整个工作的进展乃至全局。因此在每一项工作实施之前,首先要明确工作的每个环节中都有哪些隐患,各自在哪些范围负责,负什么样的责任,对谁负责和怎样负责。其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做到“一具体就突破,一具体就深入,一具体就落实”,保证安全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然而安全是相对的,任何一个单位都无法保证永远不出安全事故,不同的态度就会有不同的结果。若怀着“事故矛盾家家有,藏而不露是高手”的自欺欺人心理,那么不出事只是偶然,出事才是必然的。若敢于揭短亮丑,有“翻箱倒柜找问题”的决心和“举一反三查隐患”的恒心以及“亡羊补牢防再逃”的信心,把事故单位的“前车之覆”,当作是本单位的“后车之鉴”,居安思危,少出或不出事才是必然。因此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失责必追究的理念,依照“四不放过”原则,不仅要追究事故主体责任,还要追究措施执行不力、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唯有这样才能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以防止事故的发生。而要将责任追究到位,更为重要的莫过于前移关口,超前防范。在不断加强对事故进行责任追究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加大对隐患及隐患整改不力责任的追究力度,努力将事后追究变为事前追究,及时有效地消除隐患,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总之,正如张太岳所言:“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安全责任,重在落实,责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灵魂,落实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保障。要始终将落实安全责任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才能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企业才能稳步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