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盘江股份火铺矿深化区科管理人员入井管理制度 | |||
| 煤炭资讯网 | 2013-9-4 14:39:01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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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矿井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从9月份开始,贵州盘江股份火铺矿出台《区科管理人员深入井下管理制度》,对全矿区科及机关科室管理人员入井情况实施规定考核。
矿成立了由组织人事科、矿调度室、纪委监察科及劳动和社会保险科组成考核小组,每月由考核小组对矿副总、各区科、机关各科室管理人员入井次数、入井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区科管理人员升井后,认真填写《火铺矿区科管理人员入井检查表》,对不能立即处理的隐患及时向矿调度室和分管矿领导汇报;同时区科管理人员下井要结合自己的分管工作和职责,有目的、有任务地到现场检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问题和隐患,及时制止“三违”行为,纠正安全上的问题,落实安全责任。各采掘(开)工作面每班保证有1名副队长以上管理人员带班负责安全工作,否则该工作面必须停止生产,由当班安检员负责监督。对于无故不按要求深入井下的,矿将按比例核减本人当月所有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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