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让“廉洁令”奏出最强旋律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1-6 10:33:44 党群工作 | ||
|
本网讯:日前,中央纪委、省纪委和集团公司相继发出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在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要求,切实改进干部工作作风,不断加强廉洁自律意识。这一道“廉洁禁令”犹如一阵清洗剂,给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对此,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将“禁令”当作忠言逆耳利于行的善语对待,时刻做到自省、自警、自励。否则,很容易深陷“迎来送往”泥潭中,最终,在节日的各种诱惑下倒下。
廉洁从业是党员干部一种准则,也是当好干部的起码要求。因此,何如让“廉洁禁令”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笔者认为主要有四点: 首先靠“廉政教育”。党风廉政教育是党的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抓好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所以,集团公司各单位要以当前所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及时传达贯彻、广泛宣传中央纪委、省委、集团公司等各项《通知》精神,反复学习讲解各项规定要求,让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双节”期间强化廉洁自律工作、严禁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的重要意识,通过不断地教育和引导,让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名利观,做到清正廉洁。 其次靠“制度管理”。再好的干部,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地制度进行约束,也有可能失去监管,逾越“警戒线”。集团公司各单位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各自情况,积极完善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各项考核制度,真正起到让制度约束人、教育人、引导人、挽救人的作用,才能让“廉洁禁令”实实在在地落实到党员干部身上,进而在社会上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再次靠“树立典型”。要大张旗鼓地对涌现出来的廉洁先进典型进行宣传,传递社会正能量,弘扬道德文化,让党员干部清楚地认识到什么是“丑”、什么是“美”,真正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通过“树立典型”,用崇高的精神风范引导和教育干部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最后靠“群众监督”。随着社会越加发展,群众监督已成为防止官员侵权和滥用权力的有力武器。集团公司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这一力量,对用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年货节礼、公车私用、违反纪律作风建设等存在的问题,群众要敢于揭发、要敢于站出来,用打“老虎”“苍蝇”之势进行震慑,让部分党员干部形成不敢腐、不愿腐良好社会风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