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遵义抓煤矿安全 违反“七条规定”之一停产整顿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1-7 9:59:10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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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煤矿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处于旺季,遵义市安委办把煤矿安全生产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多措并举,切实加强采掘面和瓦斯、顶板、水害、机械运输等重点环节的安全检查和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前探管理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煤矿企业在用煤高峰期为抢产量、抢进度、抢效益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做到煤炭供应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手保”。
遵义市安委办主抓一线监管,对全市所有煤矿开展安全大检查,乡镇每周对辖区内煤矿至少检查1次,县级安监部门每月对辖区内煤矿至少检查1次,市级安监部门每月至少到县、乡、煤矿企业检查10次。通过市、县、乡、驻矿安监员各级的现场监管,以确保全年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双降”、以及全年“零事故、零死亡”目标。 不折不扣落实“四线跟踪”。要求驻矿安全监管员必须24小时驻矿监管,对各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跟踪企业限期整改完毕,整改不到位,一律停止生产或建设;督促县、乡两级政府和管理部门要跟踪煤矿的安全生产情况,每天对辖区内煤矿要通过调度驻矿安监员,明查、暗访等多渠道,全程跟踪生产情况;抓好行业管理部门的跟踪管理,按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对辖区内煤矿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掌握,并对存在问题跟踪整改到位;抓好督查跟踪,派出督查组对督查跟踪发现的问题,按“谁督查、谁负责跟踪整改”的原则,把督查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限期指导整改到位。
同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树立科技兴安、人少则安、无人则安的理念,在安全生产各环节投入使用高科技装备;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严格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凡是煤矿存在“七条规定”严禁内容之一的煤矿,一律停产停建整顿,一律重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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