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盘南煤炭公司六项制度规范领导带班下井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10-12 19:52:26 局矿快报 | ||
|
【本网讯】 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贵州盘南煤炭公司修订完善了盘南煤炭公司《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等六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领导带班下井工作。
这六项制度分别是《领导带班下井制度》、《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领导带班下井公示制度》、《领导带班下井考核奖惩制度》和《领导带班下井举报制度》。 制度规定了每班必须有公司领导带班下井,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没有公司领导带班下井的,职工有权拒绝下井作业,并且不得因此降低职工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制度明确了公司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分管井下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其他副总经理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4次,副总工程师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7次。
制度还明确了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档案管理、公示、考核奖惩和举报等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