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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发改委:12月1日起停征煤炭等价格调节基金

煤炭资讯网 2014-10-15 17:52:16    要闻

 
       10月14日电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日前对外发布消息,自2014年12月1日起,将停止征收煤炭、原油、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   

       分析人士指出,此次国家全面清理并取消部分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的收费基金项目,旨在为煤炭资源税改革铺路,通过清费立税,确保改革不增加煤炭企业总体负担。

        两部门要求,各地要对本地区出台的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的收费基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凡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规定,越权出台的收费基金项目要一律取消。属于重复设置、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财税体制改革要求的不合理收费项目,也应清理取消。对确需保留的收费项目,应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来源:新华社      编 辑:远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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