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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良民:进京嫖娼知法犯法 李警官你不服个屁

煤炭资讯网 2014-10-17 11:29:38    一事一议

  今年7月5日下午4时许,北京警方接到线索,在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外大街某小区7号楼1611号将涉嫌介绍卖淫的龙某查获。根据其交代,随后警方又在海淀区北京某大厦360号房间将涉嫌卖淫的李某、涉嫌嫖娼的李书跃查获。而李书跃正是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随后,以上三人被北京警方采取“跨区办案”方式带往丰台区马家堡派出所。警方根据三人的口供和现场起获的证据,最终决定对三人分别实施行政拘留,其中,李书跃于7月7日被行政拘留15日。但县纪委领导强调:“他(李书跃)对北京警方的处罚不服,目前正在进行行政复议。我们将会根据复议结果,进行下一步处理。”(法制晚报10月16日)

  嫖娼被判行政拘留15天似乎并不奇怪,何况此次犯案的是知法犯法的警察大队长,如果证据确凿,李大队长也不至于为这件丑闻愤愤不平,甚至数月来装模作样的学起了秋菊打官司;这尼码的什么不服的,古代王子犯法还与庶民同罪,何况身为执法者的警察大队长。有网友就质疑北京警方对自己的同志判罚太温柔,比如著名的戏子黄海波嫖娼就被判处了半年牢狱,据说是公众人物嘛,会带坏小孩的,似乎有点道理;但也不能因为人家黄海波姓黄,警方扫黄就从重处罚,如今李书跃同志、李大队长仅仅只坐了15天京城牢狱就学秋菊喊冤,你说这黄海波情何以堪?相比而言,大队长本应该给北京警方写感谢信、送面锦旗才对。

  我倒是想,如此铁板钉丁的简单嫖娼案件,河南进京的李大队长却耿耿于怀于15天拘留的处罚,这总有点让人产生联想,毕竟看多了警匪影视片,警察忍辱负重化装成嫖客卧底于淫窝的镜头总是闪现于脑海中、历历在目,莫非这李大队长亦是不远千里到京城卧底扫黄的革命同志?难道是面对北京警方不问青红皂白的抓捕,以至于大队长提前暴露了身份?貌似狗血的影视桥段,或许让身为警官的李书跃同志对号入座、想入非非了。堂堂河南警察大队长,岂能被京城小警察关15天牢狱?弄得自己现在颜面尽失、还被停职,好冤呵,不就是嫖娼吗,据说长期包二奶都只是XX主义道德问题,吃个“快餐”嫖娼却得坐牢,李大队长表示不服处罚并申请行政复议,看起来似乎情有可原了,他或许真的把自己当成进京卧底的主,否则对嫖娼被拘15日的处罚都表示不服的举动太匪夷所思,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公众人物嫖娼据说会造成不良社会示范,给青少年带来负面影响,所以才有了黄海波们的重判下场,但身为人民警察而且是警察大队长的执法者嫖娼,却只拘留15天,这社会负面效应岂不更恶劣?而且目前在河南老家,他也只是停职处理,公务员法条例里是这么规定的吗?人民警察内务条例或警察纪律条文中是这样轻描淡写的处罚吗?显然不是,开除公职才对,否则只会成为警察的耻辱,这样的货色继续潜伏在警察队伍中,更抹黑人民警察的形象;何况出了如此丑闻还死不认账;秋菊打官司为的是要个说法,李大队长到底也想要个神马“说法”呢?是卧底?亦或“戴套不算嫖娼”?或者干脆是警察嫖娼应该特殊照顾、内部处理?

  当然也有网友对李大队长表示了极大的同情,比如有网友就说:“李书跃大队长的确应该申请复议,为什么黄海波半年他李书跃只享受15天拘留的待遇?明显是对李书跃的藐视,是对他人格的侮辱!丰台区马家堡派出所必须对同罪不同罚做出解释。”,虽然是调侃,却意味深长。当然还有网友表达不同意见:“北京警察抓了河南警察,照讲是大水冲了龙王庙,15天已经是北京警方足够宽宏大量了,你一河南地方小警官,竟然跑到京城嫖娼,眼里还有没有中央与地方的差别?”,一片调侃声中,大队长的嫖娼冤情成了公众的笑柄。如此简单的案情,历经3个月,当地纪委却还在痴痴的“等待复议结果,进行下一步处理”,有什么好等待的,按照中原惯例,干脆罚酒三杯再调到扫黄办当主任得了。

原标题 河南警官京城嫖娼不服处罚,莫非是卧底?  

 

河南警官京城嫖娼不服处罚,莫非是卧底?   



来源:辣眼时评 华声论坛      编 辑:徐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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