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停止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10-23 13:11:52 要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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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要求,对省政府批准的涉煤收费项目进行清理,不合理的予以取消,未经国家及省政府批准的涉煤收费项目一律取缔。 本报10月22日讯(记者王彬)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意见提出,将加大煤炭清费立税工作力度,同时停止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 为控制煤炭产量的无序增长,我省将严格新建煤矿准入标准,一律停止核准新建生产能力低于45万吨/年的煤矿和生产能力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新建、改扩建煤矿不采用机械化开采的一律不得核准。而且,还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确保2015年年底前淘汰30万吨以下小煤矿。 我省还打出“组合拳”,为煤炭企业“减负”。我省明确提出,将对省政府批准的涉煤收费项目进行清理,不合理的予以取消;未经国家及省政府批准的涉煤收费项目一律取缔;建立涉煤收费项目清单管理制度,依法规范煤炭企业税费。另外,我省还严格按国务院有关清理涉煤收费项目的要求,从今年10月1日起,停止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 在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方面,我省提出,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形成以大中型煤矿企业为主的办矿体制,培植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龙头骨干企业。到2015年年底,全省地方煤矿企业将由目前的84家重组整合到60家以内,大型煤矿企业煤炭产量达到全省总产量的7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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