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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2014年,山东煤矿安监局在落实“四个执法”的同时,严格执法监督工作,在规范执法上狠下功夫,取得了显著效果。
根据去年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执法文书存在不规范的问题,今年山东煤矿安监局出台了《〈山东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试行)〉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常用执法文书制作模板(试行)〉》,规范了执法文书的制作,提高了执法文书制作质量,提高了监察执法工作绩效。
针对现场监察执法容易出现的问题,今年由局领导带队,监察室牵头,各有关处室的部分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四个监察分局开展了“前有监察,后有督查”。执法督查以检查执法文书为依据,以现场督查为主的方式进行。重点督查监察分局今年以来监察过的矿井,“是否存在该发现问题而未发现、该上执法文书而未上执法文书、该处罚的是否按照自由裁量基准进行处罚问题。”
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抽查现场监察矿井等形式进行。首先听取各监察分局的情况汇报,然后随机抽取不同监察室近期制作的执法文书2套,并到相对应的矿井进行现场督查。同时,检查监察分局今年以来对监察室开展“前有监察,后有督查”活动、执法文书评比评查、重大处罚备案情况以及开展“四不两直”突查、暗查情况等。先后现场督查矿井8对,共发现四个监察分局存在的各类问题14条,煤矿问题69条,其中应该发现而未发现的问题1条。督查后,及时召开通报会,督促及时制定措施解决。通过督查,各监察分局对于查出的问题非常重视,召开专门会议,举一反三,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汲取教训,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了监察执法工作。近日对督查情况在全局进行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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