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图壁煤炭局原局长被诉 | |||
煤炭资讯网 | 2014-10-4 9:17:59 要闻 | ||
核心提示:昨日(9月29日),自治区检察院召开的全疆煤炭行业预防职务犯罪座谈会上通报,呼图壁县白杨沟煤矿“12·13”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中,呼图壁县煤炭局原局长章立波等4名公职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已进入公诉阶段。 新疆网讯(记者饶俊华)昨日(9月29日),自治区检察院召开的全疆煤炭行业预防职务犯罪座谈会上通报,呼图壁县白杨沟煤矿“12·13”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中,呼图壁县煤炭局原局长章立波等4名公职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已进入公诉阶段。 2013年6月23日,呼图壁县雀尔沟镇白杨沟煤矿在清理库存炸药、雷管过程中,因为操作不慎,引发爆炸,致使两人死亡。事发后,呼图壁县有关部门责令该煤矿停产整改。同年12月13日,该煤矿在整改期间,放顶作业时,引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22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094.06万元。 事故发生后,最高人民检察院渎检厅将白杨沟煤矿“12·13”事故列入重点挂牌督办案件。随后在检察机关调查中发现,章立波在担任呼图壁县煤炭局局长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初步审查同意了呼图壁县白杨沟煤矿关于《白杨沟煤矿断层边角煤回收方案》中的综采放顶煤的开采工艺,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当白杨沟煤矿提出申请开展初次放顶时,在没有审批该煤矿B4-03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开采设计的情况下,章立波主持局务会决策同意进行初次放顶。 其次,在白杨沟煤矿初次放顶有可能违规组织生产、极易产生瓦斯聚集的关键时期,章立波没有安排人员及时履行监管职责,致使该煤矿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架间打眼放炮的方式放顶,而且该煤矿还违规组织生产,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此外,呼图壁县煤炭局原副局长谢东、呼图壁县煤炭局安全监管办原主任郭晓飞、呼图壁县煤炭局行业管理办公室原主任赵逸夫三人同样因为在白杨沟煤矿事故发生之前玩忽职守,致使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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