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清费5元/吨以上才“减负” | |||
煤炭资讯网 | 2014-10-4 9:20:21 要闻 | ||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9月30日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认为,煤炭资源税改革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既定任务,12月1日起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 一位煤炭行业专家对大智慧通讯社表示,“当前煤市低迷下执行从价计征,按照现在山西150-200元/吨的出矿煤价,按照最高5%资源税标准就是7.5-10元/吨,较之前山西资源税5元/吨,如果清费措施得到执行,对煤企整体的税负会有一定下降,执行起来更易接受。” 通过以上测算可以得出,只要其余的收费减少5元/吨以上,从价计征后煤企税负将得到减少。 以山西省为例,2013年7月暂停提取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两项,煤企吨煤减少15元/吨的成本。 而山西省也是为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做好准备,今年1月1日和7月1日两个时间节点对5项收费项目的清理规范,吨煤减少6.5元;2015年再次取消两项收费,吨煤再减少7.8元。 有分析师对大智慧通讯社表示,由于煤炭市场整体低迷,此前地方政府的减少征收的费用,成为煤价下降的空间,但是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后,地方政府还会相应减少不必要的费用的征收。 “由于和煤炭价格之间相关,其和煤炭价格以及煤炭市场的关联也将更为紧密。”上述分析师同时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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