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裴洪涛 臧 伟:深化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创新实践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10-7 10:24:11 论文、言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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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民主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企业工作的各个层面,是构建和谐企业的重要组成。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如何积极探索、研究和创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企业管理形式,是摆在工会组织面前一项新的课题。山东能源新矿集团良庄矿业工会始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一系列民管工作的文件、会议指示精神,健全完善,创新发展,不断探索研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新模式、新途径,适应形势任务要求,因势因时利导,创造性地深化开展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维护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推进了企业各项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一、在巩固中深化,在坚持中完善,定期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与日常职工代表联系书制度相结合 在巩固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上,始终做到了“七个坚持”: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代会;坚持将企业的重大决策提交职代会讨论,凡未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不出台、不实施;坚持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提交职代会进行表决;坚持职代会上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民主评议,并公布评议结果;坚持将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专题向职代会报告,保证职工的知情权和民主监督权;坚持职工代表视察制度;坚持对职代会职工代表提案和职代会闭会期间每季职工代表联系书的落实。2012-2014年,三次职代会审议通过了包括《集体合同》、每年一度的《工资预算管理办法》和《工资集体协议》在内的等一系列关系到企业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重大事项18项;建全完善了单位领导人员薪酬分配和职务消费、财务等事项报告制度;每年职代会都会组织进行对公司领导成员和领导班子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职代会上进行通报,在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三届职代会收回提案712份,处理落实率100%,职工满意度达98%。在每年召开职代会的基础上,三次职代会闭会期间坚持下发职工代表联系书,按照程序先后下发处理职工代表联系书600余份,代表落实满意率达95%以上,在公司与职工代表之间形成了联系更紧密,解决代表提案更及时的民主管理局面。
二、在深化中规范,在实践中创新,矿务公开细化与新形式民主管理相结合 一是深化矿务公开民主管理。每年定期调整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工区楼前开辟矿务公开栏,制订矿务公开办法,明确规定了矿务公开的指导原则、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形式程序、检查监督、考核奖罚等事项,使矿务公开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在基层区队设立由车间工会主席任组长的职工代表经济分配审查小组,每月对区队分配情况逐一审查,并由审查小组成员签字同意后上报,凡未经审查小组签字的,不得作为计发工资的依据;坚持每月12日前,把公司基层区队和科室干部职工的工资分配情况,由工会、纪委、财务、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查后,全部张贴到公开栏里进行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同时,在干部提拔、入党、授予荣誉称号、低保户、救济发放、各类罚款和公司重大决定等职工群众关心的问题上进行全面公开,实现了由结果公开为过程公开,由部分公开为全面公开,由定期公开为日常公开。二是与廉洁效能监察风险控制和工会信访、劳动争议调解相结合,创新民主管理新形式。公司纪委建立健全廉洁效能监察风险控制体系,每年根据工作形势任务的要求重新修订风险控制文件,对公司47个单位、140个岗位,818人进行风险控制,使公司重要岗位、重要人员、重要环节都做到了受控管理,超前预防各类侵害公司和职工利益的现象发生。对考核得分达到预警范围的,由公司纪委实施不同的预警措施,今年,分别对一个单位实施了蓝色预警,对两个单位实施了黄色预警,并按文件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加强信访、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畅通民情民意反馈渠道,制定下发了《工会信访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对职工上访时间、地点、人员、方式、内容、程序及接访责任进行明确规范,对外公布开通信访电话,在不同场地设置民主管理意见箱,在工会专门增设接待场所,配备专人接待来访,大开信访之门。三年来,接待职工来信来访63人次,处理劳动争议9起,落实处理群众来信14件,并件件得到落实和反馈。
三、在成熟中推广,在工作中延伸,非煤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与民主管理工作相结合 在全面推进民主管理工作的同时,通过调研分析认为,一些非煤企业是民主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必须进行重点强化。针对新形势下非煤改制企业劳动关系发生的新变化、新情况,由矿工会牵头,建立职工工资随企业效益的提高而同步增长的劳动关系自主协调机制,积极指导非煤改制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目前,所有非煤企业已连续七年全部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同时,公司工会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执行的监督检查,制订了《非煤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实施办法》,对非煤单位工资集体协商进行规范,除月度由公司非煤办公室正常监督检查外,每年两次由公司工会牵头,组织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科、非煤办等部门,采取听汇报、查资料、与职工座谈、下发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各非煤单位职工工资收入情况及协议中相关内容兑现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创新实行保证金制度,根据单位规模大小,人员多少,各非煤单位分别交纳10-20万元不等的保证金,由公司非煤办具体管理考核。单位所欠职工工资、各类保险等一律由其缴纳的保证金进行补充,补完后不足交纳数额的由原单位补起,有效地维护了《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执行的严肃性和职工合法权益。三年来,非煤企业职工工资年平均增长率都在15%以上。
总之,深化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必须在不断提高认识、加大理论创新和具体实践的基础上,注重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抓住民主监督、沟通协调、强化责任、表彰激励等环节循序渐进,扎实推进,才能不断开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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