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工作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11-1 17:21:43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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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安监办〔2014〕30号
各市(州)、贵安新区、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全监管局,各煤监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工作制度的通知》(安监总厅〔2014〕9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贵州省安全监管局 贵州煤矿安监局安全生产暗查抽查工作制度》(黔安监办〔2013〕199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制度,把其作为反“四风”、转作风、抓预防、求实效的重要举措,列入年度监管监察执法计划,要进一步明确工作对象,创新方式方法,明确主要内容,严格工作程序,保证暗访次数,保障必要设备,发挥专家作用,规范暗访行为,确保暗访实效。各地、各部门每月底前要上报月度暗查暗访工作情况,要确定报送联系人,10月31日前将联系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报省局办公室。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4年10月29日 (联系人:张岳,电话:0851-6891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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