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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为新《安全生产法》法律施行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提高煤矿企业对新《安全生产法》的认识、理解和掌握,吉林市安监局、吉林煤监站组成联合宣贯组,利用一周的时间,在辖区煤矿分三个区域进行了新《安全生产法》的集中学习、宣传、贯彻活动。
宣贯组成员首先对新《安全生产法》修改的背景、目的意义、主要章节进行了概述,从十五个方面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了全面的解读,对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应做好的十个方面工作进行了明确,并对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各煤矿企业及新成立的公司,要采取多种措施和手段,转变思维方式,加大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贯力度,掌握新《安全生产法》的精神实质,为新《安全生产法》的执行做好准备。对于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贯,也将列入监管监察部门今后一段时期内对企业监管监察的重点内容。二是新的《安全生产法》第一次监管监察即可罚款的违法违规行为共28项,且处罚的额度较大。这就需要煤矿企业加强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和掌握,熟悉相关条款,做好相关工作,落实主体责任。三是要以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贯活动为契机,提升煤矿企业和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升矿井的整体抗灾能力、提升全体从业人员的整体素养,促使新《安全生产法》“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到实处,确保煤矿企业的健康发展和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促进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辖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全体人员、新组建公司副部长以上人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共80余人参加了宣贯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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