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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18日,省煤炭管理局在湘潭湖南理工职院举办省监管煤矿瓦斯超限管理研讨班,局长李联山做专题报告,局在家领导、集团公司分管安全工作副总、总工程师,省煤业集团矿区管理局、原煤公司主要负责人,煤矿矿长,省局安全监管执法小组成员参加了培训。会议由张八旬副局长主持。
会上,局长李联山做了题为《严格零超限管理推进瓦斯治理水平和能力再上新台阶》报告。他指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瓦斯防治作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对煤矿瓦斯治理工作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严。召开这次研讨会,就是想让大家静下心来,一起探讨如何把《六条规定》贯彻落到实处,把瓦斯超限管理抓出成效,最终实现省管煤矿长治久安,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向好。多年来,我省按照“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总体要求,不断深化煤矿瓦斯治理攻坚,通过逐步完善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强力推进煤矿瓦斯抽采和综合利用,大力关闭瓦斯灾害严重矿井,加强瓦斯超限管理,强化监管执法。通过努力,我省瓦斯事故由2002年的89起306人减少至2013年的8起34人,分别下降91.1%和88.8%,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但我省煤矿瓦斯防治形势仍然严峻,瓦斯事故多发,事故总量仍然很大。一是客观上瓦斯灾害严重,瓦斯治理难度大。二是瓦斯防治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瓦斯防治认识不够,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不牢固。三是没有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四是瓦斯防范措施不落实,瓦斯超限断电、撤人制度执行不严格。今年我省2起较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教训深刻,充分暴露瓦斯治理工作存在漏洞和短板,必须有更严厉的措施强力推动煤矿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为此,省局通过反复调研,多次书面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广泛听取煤矿企业负责同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瓦斯检查员和井下职工意见,进行10多次修改,遵循依法依规、预防为主、严字当头的原则,最后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核,出台了《六条规定》。
《六条规定》要求省监管集团公司每季度在报告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同时,要一并报告所属煤矿瓦斯超限次数、处置、整改等情况。要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执行瓦斯超限处置制度,并将煤矿瓦斯“零超限”纳入目标管理,在确保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必须运转正常、实时监控有效前提下,发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按要求处置。
李联山强调,《六条规定》是硬性规定,必须做到硬规定、刚执行,全面落实《六条规定》,严格瓦斯“零超限”管理,促进瓦斯防治水平再上新台阶。各煤矿企业和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将贯彻执行《六条规定》纳入今后重点工作,与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健康为根本目的。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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