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小奇:贪官的“自我救赎”,应当给予帮助和肯定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11-23 14:44:58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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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剑兴,原奉化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2008年4月,他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现在他已服刑6年,目前是社区服刑人员。(凤凰资讯,11月20日)
在近两年中的反腐风暴中,落马的贪官污吏人数多得数不清,大到国家级领导干部,小到村组干部,只要伸手,终有被抓之日。然而,在我们全神贯注的关注贪官污吏落马之前的各种行径的时候,却极少有人关注那些曾经因为贪污腐败入狱,如今正在服刑或是已经服完刑的人,梁剑兴此次的“出镜”,将我们的视线又拉回到了这个特殊人群上。 前段时间有一则新闻比较引人注意,新闻内容就是在细数贪官的各种敛财手段以及事迹败露之后的“跑路”方式,给人的感觉是“各显神通”,在嘲笑他们狼狈不堪的同时,也为这种“能人”走向腐败而惋惜。不得不承认,这些贪官除开令人唾弃的部分,还是有值得学习思考的部分,若是能将他们在敛财上的广阔思维用在正道之上,或许能够对社会有所帮助。梁剑兴便是一个例子。
梁剑兴曾经因为贪污受贿,受到了应有的制裁,而在这改造的几年间,他也终于有时间研究自己的爱好,并且能够将自己的想法付诸于实践,更能够对社会有一定的帮助,确实值得赞扬。
笔者认为,无论是对于普通老百姓还是公职人员,难免都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而误入歧途,虽然贪污受贿着实可恨,但是在当事人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之后,作为社会,也应该以敞开的胸怀去接纳他们,“人人都应该拥有第二次机会”,即使是十恶不赦的杀人犯,在接受到应有的制裁之后,也应该被当做是一个新人来看待。
同时,作为劳改人员自身,也应当痛改前非,洗心革面,再坦然面对接受“过去的自己”的同时也要为“将来的自己”做好计划打算,以一颗回馈社会的心去拥抱未来。
新闻来源:凤凰资讯,11月20日 新闻链接:http://news.ifeng.com/a/20141120/42519658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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