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臣臣:以身“正”法的救赎倒逼“权贵”放手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11-25 10:06:11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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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0日, 安徽省高院对淮北市市容局环卫处职工高尚“挪用资金”一案开庭再审。而此案件得以再审源于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的退休检察官孟宪君自我检举办错案,此“错案”即为高尚之案。(网易新闻11月20日)
据悉,高尚之案本为简单的民事纠纷应判无罪,但是原检察官孟某在办案中受到上级领导干预,办案有误,致使“明显无罪”的高尚成了戴罪之身。在二审时,高尚因“挪用资金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此后的几年时间里,高尚一直向各级法院申诉,但屡遭驳回。孟某因此“错案”一直心中有愧,直到退休之后觉着自己已经无所顾忌,才自我检举办“错案”,希望“法”能还高尚公道。 从此案我们能够很明显的觉察到两点。一是原检察官孟某直到退休才敢进行自我检举,并且在检举之后收到了很多善意的规劝,如果不是自己认定这是自己的责任,恐怕此事也难有后文;二是原本很明显的民事纠纷案件为何后来变成刑事案件,并且当事人在之后的几年时间里一直向法院申诉却屡遭驳回。这两点疑虑毫无疑问都是“权贵”的压力。
原检察官孟某因为“权贵”的压力,在职期间当然不敢违“上级领导”的意见,“上级领导”犹如衣食父母,违背他们的意愿就是自砸饭碗,并且从友人善意的规劝也可知,他们不希望孟某“惹祸上身”。“当仕者”面对此事已如履薄冰,那普通老百姓呢?用以卵击石形容再恰当不过,正如“权贵”用权势打压高尚,不会给他翻身的机会,既而申诉屡遭驳回。
在“权贵”面前普通老百姓毫无缚鸡之力。因为当“官”,所以当“权”,然后就能以权压人,置老百姓利益于不顾,为所欲为吗?即使曾经有这种情况,现在时代已经不同了,“反腐”在全国上下雷厉风行,“权贵”之间的交易,无论是“权权交易”、“权钱交易”,都将万劫不复。原检察官孟某的自我纠错案不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吗?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将权力放进制度的篮子里都不是空话,那可是硬杠杠、尖锐的利剑。以身“正”法的救赎倒逼“权贵”放手,终究是“正义”胜利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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