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小奇:法律“必修课”需要“考核”来监考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11-27 10:15:16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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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厅级领导干部暨国有大型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今天上午开考,共有160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考试。省委副书记孙金龙在巡视长沙考点时要求,领导干部要坚持学用结合、以考促学,将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办事水平。省政协副主席王晓琴、中南大学党委书记高文兵参加巡考。(新浪新闻,11月24日)
在刚刚结束不久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依法治国”被提到了历史高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直是我党奋斗的目标,要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国家,就离不开各级领导干部的知法懂法。因此,针对各级领导干部在知法懂法方面的考察自然而然也就成为了领导干部考核机制之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依法治国”的前提,需要“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就需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的普及与宣讲。只有干部懂法守法,才能带动老百姓懂法守法,法治社会的建设才能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笔者认为,此次湖南省针对厅级官员的学法用法考试并将考试成绩纳入考核确实值得各个地方思考学习的。很多地方也曾举办过不少的针对领导干部的法律宣讲活动,但是收效甚微,其根源在于很多领导干部不重视这种法律讲座,而造成他们不重视的原因就是因为只是举办讲座,没有“斗硬”。面对各种各样的讲座,一些领导干部也不知道什么讲座是“必修课”什么是“选修课”,而通通只是走个形式没有在意讲座内容,因而收效甚微。
官员最在乎什么?自然是“考核”。考核不仅是对其任职的认可,更是其升迁的主要参考,因此各个领导干部都对“考核”十分敬畏。所以,把一些重要的普法讲座与考核挂钩,自然就是一个在明显不过的信号——知法懂法是“必修课”,需要认真对待。
将学习考试与考核挂钩,不仅可以增加领导干部对普法讲座的重视,更能够增加其学习法律法规的主观能动性。有了学习动力,自然也会倍加努力。这种将学校教学方式移植到官场虽然存在一些不恰当之处,但是确实可以提起领导干部对法律法规学习的重视,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领导干部知法懂法,才能推进“依法行政”,也就是在为“依法治国”做铺垫。因此,湖南省的此次“另辟蹊径”的模式,确实值得各个地方思考与学习。
新闻来源:新浪新闻,11月24日 新闻链接:http://news.sina.com.cn/c/2014-11-24/0955311927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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