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臣臣:依法惩治贪腐,必须瞄准“擦边球”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11-28 17:26:52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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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刘杨波被控受贿十单共计60余万元。庭审显示,刘“犯事”多在任职中新镇期间,他对指控基本认罪,唯独不认同接受了他人赠送的桂花树,坚称这是合伙种的。对于桂花树,到底是受贿还是共有,我们或相信法律会予以公道。(新浪新闻11月26日)
据悉,在庭上对于检方的指控,刘“爽快”认罪,对公诉每单事项问答,刘直接简洁地承认收了钱,态度也十分诚恳,甚至对审判长和公诉人都表达了谢意。 刘某为何一反常态的淡定,摆出一副“我是清白的”的态度,大家都甚为疑惑。但是从“桂花树”事件便看出了端倪,桂花树或受贿11万,而此前提到的零零星星受贿不过一两万。原来刘是想打“人情牌”,其律师也提出刘虽然收了钱,但并没有为相关请托人谋取非法利益,所做的事情也是作为一镇之长,本应去协调去尽责的事情。其潜台词也就是刘某只不过是让收益人的事情更为顺利的完成,而这些事情恰好又是他的职责,分内的事,他只不过做个顺水人情。同样的,受益人为了感谢刘某的“顺水人情”,送个礼表示感谢也不为过,况且礼金数额并不大。
但是对于“桂花树”情况,就说不过去了,11万不比一两万,其数额较大,亲情牌显然没辙,就只能说是共有。在刘被双规之后,谢某还故作将桂花树移栽至自己家中,好像故意要坐实共有之事,但是明眼人都能想到,别人双规了,还去他家挖树,不是落井下石吗?刘某与谢某演出这样的把戏,不就是想证明桂花树共有之事吗?但是此时公诉人的问责很无力“刘杨波明知道自家花园种不下,还要默认他人打尾款,硬是要买下这树。”并不能证实刘某受贿之事。 “桂花树”这样的擦边球,从现在的法律来看,很难定性。“反腐”从未如此深入,相对来说,关于腐败内容的法律也显得薄弱,不过是一些较大的框框款款。但是对于“腐败”这么多年的大环境下,贪腐形式千奇百怪,如果不用细致的法律条款将其框住,让“贪腐之人”受到法律制裁,那么风风火火的打“老虎”、拍“苍蝇”起何作用。所以,抓人之时,还要完善法律,“莫抓得重,判得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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