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小奇:“依法治国”传递出治国正能量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11-5 17:01:55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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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新浪新闻,11月4日)
四中全会刚结束,“依法治国”已经成为人们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话题,各级党委政府也按照中央的统一要求部署,积极贯彻依法治国的方针,广东省在这方面走在了前列,值得其他省市区学习借鉴。 作为一名普通的老百姓,笔者认为“依法治国”带来的最大的红利就是政府的“依法行政”。依法行政要求各级政府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事,在规范执法过程的同时,既做到了让执法部门有法必依也做到了有法可依,避免了因为部分执法人员通过自己主观意识来判定是非、解决矛盾而引起的暴力执法、暴力抗法问题。同时,在政府执法过程中,执法者展示出来的“依法行政”也会在老百姓中起到宣传示范作用,这样就既做到了规范政府行为,也做到了规范老百姓的行为;再者,依法行政也是将“权力关进制度牢笼”的有效途径,在规范执法程序的同时,也让权力寻租难以找到机会,也根除了易滋生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的土壤,为依法治国的实现做了铺垫。
对于饱受诟病的“政府公信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政府部门缺乏法律意识或是没有依法执法所致。无论是前段时间爆出的某地城管局与环卫工签订“生死承诺书”还是某地拆迁办在被拆迁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夜间拆除房屋,亦或是城管暴力执法打伤小贩等等,这些归根结底都是因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何以执法?
依法行政的目的就是要行政执法机关有一颗“法治”的心,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同时也是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对政府活动的要求是政治、经济及法治建设本身发展到一定程阶段的必然要求。此次广东省对于县级以上政府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就是为依法行政做铺垫,只有让执法人员自己执法懂法,才能够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同时,笔者建议,可以再根据实际情况,对一些涉及执法的部门进行法律知识宣讲、培训,尤其是对部门负责人,机关“一把手”等,从上至下建立一个法制观念,可以更加有效的推动依法治国的实施。
新闻来源:搜狐新闻,11月4日 新闻链接:http://news.sina.com.cn/c/2014-11-04/0937310913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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