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进 丁华:浅议新形势下工会维权工作的创新发展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11-5 21:28:08 论文、言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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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和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由此给工会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新的情况和问题、新的权利和责任、新的领域和课题。这就要求工会必须用更有效的维权途径,更务实的维权手段,更好的服务水平,为职工说话、做事和谋利益,创造性地把维权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一、突出保障建设,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自实行国企改革以来,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发生了重大变化。各级工会要教育广大职工正确认识和对待改革发展过程中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调整,正确处理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积极投身改革,热情支持改革,广泛参与改革,坚定不移地拥护和推进改革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同时,各级工会要积极协助企业做好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工作,协助做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工作,不断维护和发展职工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职工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一是源头参与。要深入改制企业和职工群众中调查研究,了解企业改革情况和职工思想状况,掌握职工群众对企业改革的要求和愿望,为源头参与企业改革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取得发言权。要积极参与有关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的研究和制定,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呼声,努力使出台的各项改革政策和措施充分考虑到职工的承受力,符合广大职工的利益要求,同时,使企业已有的政策能在改制中得到体现和落实。
二是落实制度。在企业改制时,依法落实职代会职权,充分发挥职代会的作用,能有效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能把依法维护出资人的所有权、经营者管理权与充分尊重职工群众的民主管理权结合起来。改制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凡是未经职代会讨论的方案视为无效。
三是政策参与。涉及职工群众利益的有关政策,具有含金量高、覆盖面广、受益面大的特点。工会要督促企业行政和有关方面落实上级各项政策规定,妥善处理好改制后的职工安置问题,对在改制过程中违反政策规定,严重侵犯职工权益的行为,要及时向党政反映,坚决依法予以纠正。
四是思想教育。深入细致地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对深化改革、维护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要通过民主协商和说服教育的方式,努力化解矛盾。对职工的合理要求,工会要督促有关方面予以考虑,妥善加以解决;对要求虽然合理,但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求,要协助有关方面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或说服教育工作;对极少数进行非法组织活动的,要及时报告,坚决予以制止。要协助党政妥善处理职工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二、突出就业援助,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职工群众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途径。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关系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实现企业发展的宏伟目标。各级工会一定要认清就业形势,把推动再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树立就业新观念。要积极宣传和贯彻“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企业促进就业”的方针,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就业方式、就业渠道的多元化。要教育引导下岗、待岗职工认清改革形势,转变择业观念,树立自主创业、自主择业、竞争就业的新观念;激励他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勇于创业、善于创业、勤于创业,在创业中实现再就业。
二是监督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调查信息系统,及时反映真实情况,积极参加企业开展的有关监督检查活动,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劳动法律监督。要善于摸清真实情况,敢于讲真话,通过民主监督,真正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三是深入开展帮扶行动。充分发挥工会作用,以下岗失业人员为对象,以就业困难群体为重点,积极为他们提供职业介绍,通过依托新经济组织创建社区服务中心等形式,新建一批再就业基地,开发一批就业岗位,帮助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鼓励生产骨干、技术管理人才带领下岗失业人员开展生产自救,实现集体就业。
四是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帮扶中心是联系特困职工的纽带,是维护困难职工合法权益的阵地,是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桥梁,是调解矛盾的通道,是全方位为困难职工服务的窗口。要进一步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切实健全机构、形成网络、上下联动、提高效率。对找到工会寻求帮助的困难职工,一定要热情接待,积极主动地协调联系,给困难职工明确的答复,千方百计地促进问题的解决。要建立共同协商解决困难职工问题的渠道,制定定期联系、沟通和解决问题的相关制度。在运用工会力量帮扶困难职工的同时,尽可能运用现有的参与渠道,就职工集中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沟通协商,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对策,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政策支持、资金支持和信息支持。要实现帮扶中心工作与送温暖工程原有工作基础和工作方式的整合,全方位地促进送温暖工程的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发展。
三、突出机制建设,推进维权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一是健全完善职代会、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职代会、厂务公开是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载体和机制。工会要坚持推进职代会的规范运作和各项职权的落实,不断提高职代会的质量和水平,保障职工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要继续在巩固、深化、规范、创新、实效上下功夫,推进厂务公开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方向发展,保证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
二是健全完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是工会维权的主要机制,是职工与企业自主协商解决劳动关系问题的有效途径。要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不断规范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完善平等协商机制、履约责任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提高集体合同的针对性、约束性和有效性,扩大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覆盖面。要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分配的权利。在协商劳动标准和条件时,要从企业的实际出发,坚持依法的原则,坚持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随意降低标准,能够最大限度地解决什么问题,就协商、签订什么内容;能够最大限度地解决到什么程度,就协商、签订到什么程度,努力争取职工利益的最大化。
三是健全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这是工会源头参与、源头维护的一种新形式和新机制。各级地方工会要继续推动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形式的三方协商机制网络体系,通过三方协商会议,就劳动关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和协调,积极反映职工的呼声和要求,维护职工的利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为企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要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的建设,不断完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和调解机制,做好化解矛盾、理顺情绪、释疑解惑的工作,有效预防和调处基层劳动争议。
四是健全完善工会与企业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党政部门的联系与合作,通过联席会议积极反映、研究和解决职工权益中的有关问题、政策和建议,推动维权工作的落实,形成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整体合力。工会要积极参与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与修改,参与企业事务的管理,把职工的意愿和要求体现在有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之中,从源头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健全完善维权机制的同时,要把建机制与办实事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维护企业总体利益与维护职工具体利益相统一,维护职工经济权益与维护职工政治权益、文化权益相统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提高职工群众素质相统一,并把思想教育融入各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之中,使之具有针对性、渗透性和实效性。
四、突出自身建设,不断夯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基础
基层工会处于改革建设的第一线,劳动关系的最前沿,既是整个工会工作的基础,又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础。工会要提高吸引力,增强凝聚力,扩大影响力,做好维权的各项工作,就必须加强基层工会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建立统一团结的工会组织对维护企业稳定和广大职工利益都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作用。工会要进一步深化组建工作,突出抓好买断、改制、合资等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工会的组建工作,努力把工会组织覆盖到不同所有制企业的所有职工,做到会员发展与不断壮大的职工队伍相统一,工会组织体制与不断加快的工业化相协调,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夯实维权的组织基础。
二是积极发展会员。要继续以“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为目标,以“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组建工会组织”为要求,建立“同步”工作机制。做到与建立企业同步建立工会,与建立工会同步发展会员,不断提高工会的吸引力、增强凝聚力、扩大影响力,从整体上提高工会工作水平。
三是开展建家活动。要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以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职工信赖、企业支持为基本标准,以增强基层工会活力、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为基本目标,推动建家活动在更宽领域和更深层次上取得更大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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