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小奇:司法自我净化,法治照亮人心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12-12 18:15:28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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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王元松,贵州省六盘水市人,今年40岁。29岁那年,王元松因所谓“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然而十年后,检方却又撤诉,王元松无罪获释。(搜狐新闻,12月12日)
自从前段时间曝出的“呼格吉勒图案”“张氏叔侄案”,再到如今的“王元松案”,司法系统将自己的“伤痕”毫无隐晦的“晒”在社会大众的面前,接受群众的“围观”,这被称作为“司法系统自我净化”的过程,更像是对我国司法建设注入的一股新力量,强势推进着“依法治国”这一火箭的升空。 从近期接连曝出的冤案错案以来,让老百姓看到了很多曾经司法界的阴暗面,我们在为冤案错案得以纠正,当事人得以沉冤得雪而拍手称快时,在为数年前司法界阴暗一面、司法人员腐败一面感慨之时,更应该庆幸的是,如今的法治普照大地所带来的新希望。
过去的冤案错案之所以会在近期集中曝出,不得不说是因为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胜利闭幕,全民信仰法律所致。正如王元松的律师所言,“无论怎样,王元松被改无罪,已经表明了司法进步”。笔者看见,很多群众在面对如今这一波又一波的冤案错案浮出水面之时,采取了很多消极的态度,认为我国的司法系统太过阴暗,大肆否定以往的司法成就。笔者认为,这种消极的态度确实不利于司法的进步。无论是“呼格吉勒图案”还是“王元松案”,这些冤案错案业已发生,既然如今能够再次重见天日,沉冤得雪,我们就应该支持和拥护我国的司法系统,对于司法系统的“自我净化”应该给与积极的回应,这样不仅更有利于司法系统的成长和完善,也可以大大减少今后冤案错案的发生,于己于社会都是一大“利好”。
曾经有这样一个言论,说中国人没有信仰,笔者希望,在经过了党和国家以及所有老百姓的积极参与、建设,在不久的将来,可以毫不犹豫地回击“中国人无信仰论”,形成一个真正的不信鬼神只信“法治”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
新闻来源:中国新闻网,12月12日 新闻链接:http://news.sohu.com/20141212/n4068874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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