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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新宇:公益诉讼为环保保驾护航

煤炭资讯网 2014-12-25 11:15:29    一事一议
  新华网贵阳12月21日电(记者闫起磊、骆飞、胡星)“检察院把我们推上被告席,以前从没有过的事。”贵州省金沙县环保局局长秦蓁最近有点郁闷,该局因为行政不作为“怠于处罚”污染企业被检察院告上了法庭,成为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仅2006年到2010年,我国环境信访就达30多万件,行政复议2600余件。而相比之下,进入诉讼程序不足1000件。今年2月份,石家庄一市民因空气污染状告环保局,在中国的环保诉讼中尚属首例。但因公益诉讼“门槛高”,大量由公民或社会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基本上都被法院以不具原告资格为由“拒之门外”。如今检察院做为诉讼方起诉环保局,启动了公益诉讼的关键一步,作为非常有资格的原告,省去了资格审查的复杂程序,诉讼能很快进行,正是因为这样,环保局才意识到事态严重,对企业的处罚也也十分迅速,如此一来。社会目的到达了,检方取消诉讼。贵州检察院顶住了巨大的压力,能依法办案,为营造一个更公平的市场环境,更美好的生活环境保驾护航,我们应该为他们点赞。
        但是公益诉讼制度不完善仍是瓶颈。一是时下环保部门对企业监管确实存在执法较“软”的情况。有时候监管部门和企业一来二去成了熟人,处罚也是能拖就拖。如果检察院不能及时掌握信息,就给不守法的企业,不作为的机关以可乘之机。二是,针对行政部门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或不作为,“谁来当原告”仍是尚待突破的困境。
       为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督促行政部门履职,检察机关总要迈出这一步。公益诉讼在未来一定是十分常态的事情。此案警示原有的监管模式已不适应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要求,今后每个环节都必须依法办理,探索完善行政公益诉讼将为依法监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提供有效的法律解决途径。


作者: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委 谢新宇      编 辑: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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