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长城二矿进一步严格管理人员下井质量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12-30 10:06:46 简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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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日前,内蒙古长城二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人员下井指标和下井质量的通知》,严格落实管理人员下井指标和质量,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强化现场隐患排查管理,提高管理人员安全工作执行力。
该矿明确了管理人员范围,对矿领导、矿各级管理人员的下井次数进行了重新规定。为充分发挥各级管理人员下井检查督导的作用,该矿还对下井质量作了硬性规定,要求矿领导下井带班时,将个人工作牌悬挂至盯班管理牌板上,严格执行8小时工作制及现场交接班管理制度。管理人员下井必须到矿井口信息站登记、签名,并填写入井时间;每次下井必须填写动态监控表,进行下井覆盖率考核;下井盯班不得低于8小时,并将个人工作牌悬挂至盯班管理牌板上,小班不得小于4小时,否则下井考勤一律作废,并对部室主任联责处罚50元/人次。为确保规定落实到位,该矿制定了严格考核制度,每日对管理人员下井信息进行统计,由安监处每日在生产调度早会上进行总结通报,对达不到规定下井时间、次数和要求的管理人员一律否决当月安全绩效,对弄虚作假的一律免职,并调离本职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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