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矿山救护队员成长为公安局长的刘贤圣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12-30 12:17:57 人物展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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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刘贤圣参加萍乡矿务局救护队革命委员会第十九期队员培训班,因工作需要,被分配到萍乡矿务局救护大队任队员。他从事3年救护工作后,又走进了矿务局机关公安保卫战线,后又被提升江西省萍乡市公安局青山公安分局局长。
刘贤圣到救护队时,他工作理念是尽职尽责,无私奉献,做好本职工作。在业务技术上,他虚心好学,主动请教师傅们的操作技术,始终做到一练习、二熟练、三巩固的学习精神;在体能训练上,他坚持早起晚归,天天完成任务,把长跑、爬绳、引体向上、拉力器、举重负重等九项体能,当做必修课要求自己;在抢险中,他积极主动按照《规程》规定冲在队伍的前面与事故顽强拼搏,最敏感性是他只要看见伤员,就会小心翼翼地保护着,安全运送出地面;在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上,他知道防患胜于救灾,平时养成一丝不苟的排查习惯,不怕矮巷,不怕高温巷,有凝必查有凝必探,他有着不怕险不怕苦不怕累的热爱矿山,热爱救护事业的安源精神! 据统计,刘贤圣在1973—1976年的救护岗位中,他与队友并肩作战参加过:1973年8月的宜春天台蔡下煤矿瓦斯爆炸事故;1973年9月的萍乡市略下煤矿大冒顶事故;1974年5月29日的高坑煤矿三区3410采掘工作面冒顶事故;1974年8月的福建省建欧煤矿火灾事故,共42天;1975年2月22日的安源煤矿五区4208盘区401采掘工作面冒顶事故;1976年3月7日的萍乡市福田乡双丰煤矿冒顶事故;1976年3月19日的宜春金瑞煤矿瓦斯爆炸事故;1976年6月1日的高坑煤矿四区大冒顶事故;1976年10月6日的分宜县公社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据刘贤圣介绍,20岁时,自己无社会经验,无工作经验进入萍乡矿务局矿山救护大队,他听人说救护队的情况,安全事故多、人员少、时间长,装备等问题,自己觉得压力很大,当时不太乐观。在救护大队各级领导,身边战友的关心爱护下,感到了救护工作责任重大,神圣特殊。在救护队伍中有团结紧张、严肃活波的军人气息,军人风范,军人行动。接受了矿山救护军事管理制度,并参加各种训练,同时工作体验也给自己很大的启发。一是懂得怎么做人、怎么工作、怎么锻炼、才能发展自己;二是如何积累经验与吸取教训,确保工作水平提高;三是在实操中掌握业务技术,把标准提高才能提升自己。
1976年,刘贤圣在保卫处工作;2005年5月,提升为萍乡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调研员,青山分局局长,协助萍乡市公安局局长工作,具体分管监管处、市看守所、拘留所及安全生产等工作。不愧在矿山救护队培养、锻炼出来的人才,直到光荣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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