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辛创奇:煤矿安全论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12-30 14:51:33 散文荟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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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岭据临汾之地,拥乌金亿吨,中煤得之以发展,欲展煤企之宏图,百万大矿,综合开发,乘风破浪,一济地方经济,再展央企雄风。当是时也,中煤牵头,地方佐之,内立法度,务实效,修安全之规;外监管而保安全,力保矿业之平安。
然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八日,水患突发。百人遇困,遭难者三十有八也。妻儿倚门悬望,断肠诉与谁人说;父母白发送黑发,恸哭之声可震于野。数中煤之发展,观今之矿难。中煤人引以为耻也。 一时之间,上达国之法规,下至煤矿安全。水老虎之名,风声鹤唳,众人谈之色变矣。中煤上下,痛定思痛。倾集团之全力,举各地之谋略,引先进之理念,行安全之法则。以此三月为戒,警以后人。后大屯煤电,沛县孔庄、朔州金海洋者,水灾频发,防治水事故屡屡居高难下,煤矿水患安全大有炸平庐山之势也。有悲观者语之,“水老虎难防也。”更有好事者言之,“防治水难做也。”矿井十患之中,水患者,俨然位列首位,煤矿水害安全防治已成必行之势也。 观今之煤企,煤价下行,市场疲软。经济效益或多自保,安全形势愈显严重。君不见大海则煤矿坠落事故,一十三人无归路;君不见阜新恒大煤尘起,二十六人登望乡。安全无安人难全,或多家庭泪长流。 效益既没,煤企再难蒙故业,因市场,难复往日荣光,凭政策,不再众多扶持,以致数多煤企,求经济而弃安全。矿井安全置若罔闻。当此之时,国之立法,地方督查,集团准则,企业自检。此四项者,缺一而不可。国有法度,地方方可行使监查之责。集团有则,企业才能依准绳而自检。 然国之法度,集团准则,行则方可有效。若束之高阁,若弃若敝履,岂不为一纸空文乎?故法度、准则之设立,当以企业实际而定,考量矿井之安全而出。非此不能言法度准则之相符。今有《煤矿安全规程》,历数年之心血,经几代之推敲,字字皆血,条条为训,已为矿井之圭臬。又有《防治水规定》、《机电规程》等细化各专业,为各从业者划定职责,明可为或不可为,矿山工人当以谨记。 现中煤集团,依国之法规,定集团之准则。明各级之责任,记曾经之教训。编《防治水之体系》、《一通三防之体系》等,列工作之纲要,行集团监查之责。扼杀隐患于萌芽之前,保安全于长久之中。警示三月行,警钟长鸣,戒之中煤各级勿忘曾经教训。 且夫煤矿正值下行之期也,市场疲软,政策限制,诸多因素于不利。然安全更当时刻谨记也。
今之中煤人,秉务实之风,行科技之路。抱德干事,勤勉前行。忠诚吃苦,敢于担当。铸煤矿之精魂,严矿山之要求。勤俭节约,科技创新。踏石有印,抓铁留痕。讲人之诚信,追业之完美。至诚守信,言真行实。奋发图强,锲而不舍。重职工之根本,创企业之佳效。安全第一,以人为本。与时俱进,永不止步。效益与安全并重,企业则长治久安。安全为天,莫使妻儿望眼欲穿。牢记教训,警钟长鸣犹在耳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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