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岳喜战:依靠职工 筑牢安全生产堤坝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12-9 15:19:48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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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的好与坏,关键在于职工。为了把新的《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成为广大职工和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有力利器,进一步指导和科学规范我们矿井的各项安全工作,实现“四个到位”,就得必须依靠职工群众共同维护和遵守新的《安全生产法》。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依法治安,筑牢安全生产堤坝,搞好煤矿的安全生产。
人是生产力的决定因素,也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决定因素。我们煤矿企业,要充分依靠职工、发动职工、教育职工,鼓励、奖励和保护他们多提合理化建议、举报隐患和事故,制止“三违”,支持和保障他们依法维护危险和应急措施知情权、安全管理检举控告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让不安全不生产真正落实到每个基层职工身上。 搞好煤矿安全生产,职工参与是基础。煤矿一线的带班人员、管理人员和职工,处于安全生产的最前沿,最关心安全、最担心事故,也容易发现隐患。这次新的《安全生产法》贯彻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在保留职工安全权益的基础上,新增加了对职工的培训要求,以及“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进一步加大了对职工的保护力度,从操作和管理实施环节中体现了依靠职工,实现共同参与和遵守新的《安全生产法》依法治安的局面。
工会具有广泛群众性的特质,要发挥工会职能,体现工会是职工代表的维权组织。工会组织不直接参与生产经营的管理,能够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为此,煤矿各单位要尊重各级工会的维权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权,真正发挥群众安全监督的职能;要充分听取或采纳工会组织的意见,确保煤矿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关制度和规章,符合新的《安全生产法》要求,从根本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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