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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煤监局出台煤矿安全生产暗查抽查工作制度

煤炭资讯网 2014-2-14 11:19:13    安监动态
     近日,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暗查抽查工作制度》,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 

    该制度明确,省局每年要不少于2次、 分局每年要不少于3次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暗查抽查。开展暗查抽查前,要制定严密细致的工作方案,报省局(分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实施。暗查抽查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携带执法证件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煤矿安全生产专家和新闻媒体记者参加。暗查抽查工作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即:不发通知,不向地方政府打招呼,不听取一般性工作汇报,不用当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人员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开展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坚持“零容忍、严执法”,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依法严厉惩处。 

    该制度要求,暗查抽查人员进行检查时要规范言行、注意形象,按规定配戴防护装备,避免不安全行为,并做好检查的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记录。检查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照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程序,保证执法行为的合法性。暗查抽查结束后,要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并通报被检查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跟踪督办。需要曝光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单位、个人,报请省局(分局)主要领导同意后实施。暗查抽查人员要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工作方案规定,不泄露与暗查抽查工作有关的信息和被检查单位秘密,维护被检查单位正常的工作或生产经营秩序。 

来源:云南煤监局:李朝贵      编 辑:唐银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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