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煤集团广能公司绿水洞煤矿:职业病防治监测监控措施得力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2-28 11:47:34 党群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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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近日,川煤集团广能公司绿水洞煤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本矿实际,制定出台了《矿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通过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监测监护、预防控制措施,防治和减轻职业病发生,保护职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消除职业病危害。
《制度》规定:对新进和离岗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和离岗后职业健康检查;由指定医院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健康检查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患职业病的职工,按照规定享受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劳人科对体检的各种资料、表格,统一归档,并设专人管理;对体检结果,如实告知职工;各单位要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建立卫生健康档案;在生产、检修中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严重超标,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人员,所在单位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疑似职业病职工,由劳人科要求其进行职业病诊断:劳人科应将体检结果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及个人,体检结果存入个人健康档案内保存;对各管理岗位、辅助岗位的职工每2 年由劳人科组织进行一次健康性体检;上级有要求的按上级要求执行;不得安排未经岗前体检、有职业禁忌症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或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各单位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个人、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职业健康体检、检查、医学观察和职业病诊断、鉴定、治疗等费用按国家规定执行。
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人员对各科室、基层单位、班组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限期整改。矿井安全监控监测系统必须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进行时时监测,有超标现象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防治。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与生产安全管理同步检查和考核,各级管理人员在下井检查安全的同时,必须同时检查施工地点的综合防尘措施的落实,要求职工严格按规定携带劳保用品,并指导职工减少扬尘的操作方法和技巧。
要求各相关单位和人员按责任制认真开展好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对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按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处罚,对检查出的问题未及时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按矿隐患排查制度进行处罚,擅自拆除防护设施,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各500—1000 元/次,并及时恢复。据悉,2013年,该矿工会按照广能公司与行政签定的《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规定严格考核,对检查出的24名患有一、二期职业病患者均督促相关部门将其送往指定医治中心进行洗肺等治疗,并按规定给予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调离原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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