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简讯  散文  诗词  摄影  幻灯片  书画展  局矿快报  党群工作  安全专题  经验交流  通讯特写  厂商在线  矿建勘探  领导访谈  论文言论  人物展示  文教卫生  图片新闻  安监动态  煤企聚焦  焦点话题  事故快报  小说故事杂文  在线投稿 |  特约通讯员档案

湖南省煤炭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年煤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煤炭资讯网 2014-3-20 13:57:01    安监动态
      各市州煤炭管理部门,省煤业集团、湖南华润煤业:
  
  《2014年煤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湖南省煤炭管理局
  
                                2014年3月10日
  
  2014年煤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2014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明电〔2014〕1号)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近年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成果,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14年煤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视频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切实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10类非法违法行为
  
  1.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以及关闭取缔后又非法组织生产的;
  
  2.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的;
  
  3.因违法生产被暂扣证照,继续违法组织生产的;
  
  4.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
  
  5.采取欺骗、伪造现场逃避安全监管执法的,或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继续违法组织生产的;
  
  6.不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建设、技改工程施工的;
  
  7.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新建和改扩建的,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
  
  8.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9.煤矿企业存在分井口、分采区承包及转包、外包等非法违法承包生产经营,或非法违法用工的;
  
  10.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其他非法违法行为。
  
  (二)深入排查治理20类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
  
  1.超层、超深、越界违法开采的;
  
  2.非正规开采的;
  
  3.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无风、微风、循环风和不合理串联通风冒险作业的;
  
  4.瓦斯超限未按有关规定处置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瓦斯抽采不达标的;
  
  6.未按要求落实井下探放水措施,或者开采防隔水煤柱的;
  
  7.自然发火严重,未按要求落实防灭火措施、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
  
  8.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使用非阻燃电缆、风筒等非煤矿许用器材;
  
  9.井下机电和提升设备不完好,未按规定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并进行定期检验与检修的;
  
  10.未按规定建设和完善“六大系统”的;
  
  11.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不到位的;
  
  12.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3.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未按规定配齐专业技术人员的;
  
  14.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
  
  15.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不落实,未按规定足额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或购买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
  
  16.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不落实,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不到位的;
  
  17.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不到位的;
  
  18.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19.职业病防治制度不健全,职业危害防范措施不落实,防护设施缺乏或运行不正常的;
  
  20.未按规定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或就近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的,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三、工作步骤
  
  2014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大致分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和排查摸底阶段(3月底前)
  
  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深入宣传发动,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所有煤矿。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大排查,通过暗查暗访,摸清非法违法的底子。特别要督促企业落实“治违”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系统,立查立改违规违章行为。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6月30日)
  
  针对排查摸底和暗访暗查发现的问题,要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非法违法突出的地区,煤炭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多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打击到位。省局对宜章、嘉禾、永兴、耒阳、邵阳等驻点督导县市开展第一轮全面督查。
  
  (三)“回头看”阶段(7月1日—8月31日)
  
  对前期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责任制、隐患台帐、隐患整改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查漏补缺或“回炉补火”。
  
  (四)第二轮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启动第二轮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段工作成果。省局对宜章、嘉禾、永兴、耒阳、邵阳等驻点督导县市开展第二轮全面督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全面总结“打非治违”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推介先进典型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精心安排,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省局决定成立煤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李联山任组长,郝去吾、张八旬、曾平江、赵军、彭正奇为副组长,全体监管执法人员为成员,安全监督管理处具体负责“打非治违”工作的协调和督查督办。各单位也要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并制定工作方案于3月30日前报省局。省局将煤矿“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年底前,全面组织开展检查验收。
  
  (二)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本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和巡查检查,对非法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就打。煤炭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管执法,督促煤矿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措施。省局将加强对宜章、嘉禾、永兴、耒阳、邵阳等5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的驻点督导,各督导组要与当地政府密切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电话:0731-82765126,传真:0731-82765123),营造“打非治违”浓厚氛围。
  
  (三)统筹兼顾,力求实效
  
  一是要把“打非治违”排查摸底工作与节后复工复产验收相结合,做到不安全不复产。凡没有实现正规开采的矿井,一律停产整顿;凡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没有实现抽采达标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一律停产整顿。
  
  二是要把“打非治违”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煤矿整顿关闭相结合,协调推进。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达不到省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矿井,一律停产整顿;对资源枯竭、长期超深越界的,对责令停产整顿煤矿非法生产、对停而不整或整改无望的,依法提请地方政府关闭。
  
  三是要把“打非治违”与作风建设、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四不两直”,深化暗查暗访,加强督促整改,取得实际成效。
  
  各市州及宜章、嘉禾、永兴、耒阳、邵阳等5个省局驻点督导县(市)煤炭管理部门,省煤业集团和湖南华润煤业公司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汇总上报工作,并于每月1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表》(见附件)报省局。

 联系人:谢小东,联系电话:0731-82765028,传真:0731-82765123,电子邮箱:1340532636@qq.com



来源:湖南省煤炭管理局      编 辑:唐银刚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欧阳宏  编辑:杨建华(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