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能源新矿集团孙村煤矿工会念好区队活动经费使用管理“紧箍咒”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3-21 9:07:04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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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区队活动经费的使用管理,强化区队活动经费使用纪律,杜绝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使用区队活动经费的行为,保证活动经费的合理、正常使用,山东能源新矿集团孙村煤矿工会对区队活动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进行了规范,进一步念好区队活动经费使用管理的“紧箍咒”,促进了矿井民主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明确区队经费标准范围。该矿工会规定,区队活动经费按井下单位每月3000元提取,地面单位、安监处每月2000元提取,由矿管理经费中列支。该矿工会要求各区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好区队活动经费,经济经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区委会餐费、办公用品和区队公益性支出三个方面,实行专款专用,严禁私用擅用。
严格区队经费报销程序。该矿活动经费采取区队预付,每月报销的方式进行。各区队于每月20日前,将区队活动经费使用情况及正式发票报该矿工会财务,经矿总经济师同意后,由矿财务部门统一报销;该矿还规定,活动经费可累计使用,在有足够余额的情况下,每月报销数额井下区队不得超过5000元,地面单位不得超过3000元;区队活动费使用支出必须有正规发票,要有经办人签字,并且必须经所在区队党支部书记、区(队)长、车间工会主席三人联合签字后,方可报销。
加强区队经费监督检查。该矿规定各区队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管好用好活动经费,建立健全活动经费使用明细登记簿,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如实填写和记录活动经费使用情况,每月将本单位区队活动经费使用情况在区队学习室、公开栏进行公开张榜公布,接受全区职工的监督检查,保证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该矿工会每月组织一次区队活动经费专项监督检查,对胡支乱花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不定期进行公开使用情况的,每发现一次罚车间工会主席50元;同时,该矿工会严把报销关,各单位上报的发票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并对区队党政正职和车间工会主席进行处罚。在今年开展的三次专项检查活动中,各区队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全部按规定使用、管理、公开和报销,未出现违法违规使用活动经费现象,为矿井的和谐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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