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原嘉乐泉煤矿:工作满8年 如果想续签就必须改变“身份”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3-24 23:58:27 焦点话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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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16年,先后两次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50多岁的薛忠孝之所以有这样的遭遇,是因为工作单位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嘉乐泉煤矿有一个“工作满8年就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惯例。第一个8年以后,为了续约,薛孝忠不得不变成了“薛忠义”,这直接导致薛忠孝无法领取保险金。记者调查,有两个名字的人在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嘉乐泉煤矿并不只薛忠孝一人。 工作8年劳动合同解除 一个人怎么可能有两个名字,而且身份证号码居然是一样的呢?薛忠孝给记者介绍了这件令人尴尬的事实的由来。1994年,薛忠孝进入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嘉乐泉煤矿工作。 2003年合同到期以后,单位和薛忠孝解除了劳动合同。解除合同后,薛忠孝并没有返乡务农,而是选择了在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嘉乐泉煤矿的三产企业打零工。为什么合同到期以后没有续签合同而是进入了并不能发挥个人特长的三产企业呢?薛忠孝道出了其中原委:“很多和我一样情况的人一到8年就会被解除劳动合同,听别人私下说,好像是工作满8年就要和我们签订一个长期劳动合同,可能是矿上不愿意这样才和我们解除劳动合同的吧。” 2006年,矿上同意接收薛忠孝在内的一批工人继续工作,但前提是,“如果想签订合同,就必须将身份改头换面”。 要想续约必须改换身份 签合同为什么还要改换身份呢?薛忠孝告诉记者,之所以要改换身份,还是因为矿上那个“工作满8年以后就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惯例”。当时矿上负责招工的领导说,在矿上工作满8年的就应该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续签,如果想续签就必须改变“身份”。 犹豫一番后,在一个工友的帮助下,薛忠孝变成了“薛忠义”,身份证上的年龄也小了11岁。 2013年6月,薛忠孝迎来了在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嘉乐泉煤矿工作的第二个八年。果不其然,“工作满8年以后就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惯例”又来了,矿上和薛忠孝第二次解除了劳动合同,不再续签。 前前后后加起来,薛忠孝在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嘉乐泉煤矿工作了16年,最后依然换不来一个长期的劳动合同。因为身份问题,解除合同以后,薛忠孝不仅连自己的保险金都拿不到,而且单位只能按照8年的工作时间给薛忠孝计算经济补偿金。 在矿领导和人力资源部之间跑了几圈之后,得到的答复都是“这是公司的规定,你们应该去找公司”。 公司答复需进一步落实 3月6日,记者在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嘉乐泉煤矿见到了该矿党委工作部的负责人王良勇。王良勇说:“这个工人的情况我不清楚,关于职工保险的事你们清楚吗?你们肯定不清楚,我也不清楚,我给领导汇报后和你们联系吧。”但直到记者发稿时,王良勇依然没有回复。 3月10日,记者见到了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宣传部的武部长。武部长在认真看过材料后告诉记者:“公司的用工制度一直是按照劳动法来严格执行的,非常规范。具体到嘉乐泉煤矿出现这样的情况,公司方面也不是很清楚,但从现实角度考虑,煤矿肯定是愿意招收熟练工,也不排除煤矿可能会有一些不规范的行为,这样的情况如果属实,说明工人个人也有问题,双方都有一定的错误。这个我们会进一步落实。” 明明工作了16年,如今却要打个对折,薛忠孝无法接受。3月18日,薛忠孝给记者打来电话称,和单位的纠纷依然在僵持当中,其他工友已经准备起诉了。 (原标题:工作满8年被解除合同想要续签就得改换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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