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煤监局在海西州大柴旦地区召开煤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3-3 16:18:02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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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海西州大柴旦地区青海煤业鱼卡6万吨煤矿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立即安排事故调查处赶赴现场,指导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同时,为迅速扭转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认真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及2014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2月21日,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在海西州大柴旦行委召开了煤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海西州安全监管局、大柴旦工行委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青海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了1月17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并就做好当前及今后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认真执行《青海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实施办法》,全面推进落实煤矿安全“双七条”,各煤矿企业必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汲取事故教训,狠抓制度建设和基础管理,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深入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年活动,按照“推双七、强三基、保三降、促提升”的总要求,扎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二是要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认真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强化班组、区队基础安全管理建设,强化基本功训练,按国家规定要求配备“五职矿长”,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真正夯实煤矿安全基础。三是要严把煤矿复产复工关。产煤地区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针对当前停产停工煤矿陆续复产复工的实际情况,要认真履行煤矿复产复工程序,严格复产复工检查验收工作,对达不到安全条件的煤矿一律不得复产复工。同时,要依法严厉查处非法违法生产、违规违章及各类安全生产隐患,防止因监管不力、执法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四是各煤矿必须认真抓好“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煤矿复产复工前,必须按规定组织所有煤矿从业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全面轮训,做到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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