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煤集团广能公司绿水洞煤矿隐患及“三违”仲裁委员会有错必纠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3-3 17:26:05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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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3月1日,川煤集团广能公司绿水洞煤矿成立了隐患及“三违”仲裁委员会,从制度上保证不放过一个隐患及“三违”、不错抓一个隐患及“三违”。
本着有错必的管理原则,为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增强企业凝聚力,该矿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工会主席、安全副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党办、工会等部门参与的安全隐患及“三违”处罚申诉仲裁领导小组。负责对涉及安全隐患、“三违”处罚申诉进行登记,并作出裁定。
当职工个人对所在单位或机关部门作出的有关安全隐患及“三违”处罚存在异议时,自职工受到处罚时5日内,可向仲裁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矿仲裁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接到职工个人提出的仲裁申请后,3日内组织人员调查取证并召开仲裁初审会,并根据需要可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会议进行事实陈述,同时可邀请职工代表参加旁听。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初审意见,则可申请提交矿申诉仲裁领导小组复议。由申诉仲裁领导小组作出仲裁决定,并下达终审裁决书。
终审仲裁生效后,被申诉人不执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执行仲裁决定的,申诉仲裁领导小组有权责令其限期履行,并提出加重处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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