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芙蓉公司出台《人为因素造成销售不畅处罚管理办法》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4-25 14:51:42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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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积极应对持续疲软的煤炭市场,确保全面完成煤炭销售目标任务,防止因人为因素造成销售不畅,影响矿井正常生产。近日,芙蓉公司出台了《人为因素造成销售不畅处罚管理办法》。 该办法从员工工作责任心、煤质管理、优质服务、回收货款等方面提出了的总体要求,明确了芙蓉公司及所属各矿(公司)所有从事销售工作的管理人员为考核处罚对象,实行逐级考核。考核处罚的内容包括销售管理、调运管理、配煤管理、现场管理、煤款回收等5大项共计22小项,分别针对不同程度影响销售工作的行为确定了100~2000元不等的处罚标准。实行月度考核,由煤销分公司负责采集资料,考核处罚报芙蓉公司审定执行。考核处罚的金额,由相关责任人承担,从本人工资中扣除。该办法从2014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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