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安监局通报近期三起煤矿事故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4-4 10:30:47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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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4月3日讯 (通讯员 吴爽)今天,北京市安监局通报了从2月19日至今连续发生的三起煤矿事故,分别是“2.19”、“3.12”、“3.28”三起事故,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北京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极为严峻。
2月19日,京煤集团昊华能源公司大安山煤矿发生一起综采支架伤害事故,死亡1人。该矿综采三段在+400米水平西二石门轴5槽西一面作业时,违规使用损坏的综采液压支架,现场盯岗副段长李某被失稳后落下的支架顶梁砸压致死。 3月12日,京煤集团昊华能源公司木城涧煤矿发生一起运输事故,死亡1人。该矿千坑机运段在+570米水平八石门口道岔处违章顶车过程中矿车脱轨,将协助顶车工作的崔某挤压致死。 3月28日,京煤集团昊华能源公司大台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该矿采煤八段带班副班长任某在-410米水平8106工作面推采过程中违章空顶作业,任某被垮落的柔掩支架砸压致死。 北京市安监局分析事故原因认为,事故反映出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立的不牢固。对“2.19”事故,昊华能源公司先后有三名同志去该工作面进行检查,对该设备带病运转都没有进行制止,暴露出一些管理人员,没有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致使装备长期带病运行,最终造成事故。 同时,科段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屡禁不止。大安山煤矿“2.19”事故中,综采三段段长刘某违章指挥拆除综采液压支架的液压系统;在大台煤矿“3.28”事故中,盯岗副段长在放炮后没有检查工作面支护情况,没有履行职责;“3.28”事故中,死者任某作为带班班长,扒煤时不按规程规定打设支护,违章空顶作业,致使支架趴架垮落,将其本人砸伤致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对隐患麻痹侥幸、视而不见。煤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不认真、不细致,对排查出的隐患不认真整改消除。比如:大安山煤矿“2.19”事故,井下工作面液压支架连接杆销轴损坏,在2013年10月13日就发现了, 2013年10月17日煤矿针对该问题召开现场会,都没有从根本彻底消除问题,造成支架长期带病运转,直至2014年2月19日发生死亡事故。 北京市安监局认为,京煤集团要进一步把煤矿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常抓不懈,抓出成效。京煤集团、昊华能源公司,以及各煤矿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特别是在当前煤炭市场疲软,经济效益下滑的形势下,更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在安全与效益发生矛盾的时候,要坚守“红线”意识,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京煤集团、昊华能源公司以及各煤矿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整顿,大台煤矿要停产整顿。要迅速由公司高管带队,对4个煤矿开展安全大检查。要制定专门的安全检查方案,细化检查内容,明确责任。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谁闭合的要求,防止走过场。重点检查可能引发多人伤害的矿压管理和顶板管理,通风管理,沿空留巷管理,放炮管理等。严格检查综采管理,机电运输和设备管理,单人独岗作业等环节。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消除的,要责成专人死盯死守,确保不发生事故。 昊华能源公司要把三起事故再次通报各矿,并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 “事故就在我身边”主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要制定警示教育活动方案,明确活动内容。严格要求,对各矿要有考核,确保各煤矿开展全员的安全教育到位。通过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树立安全“红线”意识、标准意识和纪律意识;进一步强化安全第一思想,克服侥幸心理、麻痹心理。4月30前,要完成矿长对班长的谈心对话活动,矿长要与每名班组长进行谈心对话,矿领导要与单人独岗作业人员进行谈心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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