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玉冬:安全检查莫“简查”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5-16 17:01:10 安全专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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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检查是发现隐患,消除隐患,将事故遏制在萌芽状态,保障煤矿安全的重要手段,其工作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安全效果,责任重大。因此,对待安全检查工作,必须严谨细致、严肃认真,以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的态度执行,切不可将安全检查变成安全“简查”。
那么,如何做到安全检查不“简查”?
笔者认为,在安全检查工作中需做到“四个严防”。
一是严防“走马观花”。对待安全检查,检查人员要正确认识安全监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意识与使命意识。检查中要坚持查资料与查现场相结合,查静态隐患与动态隐患相结合,查设备隐患与人员隐患相结合,不放过细枝末节,时时处处都要充分体现安全检查的严肃性,确保检查效果。
二是严防“好人思想”。安全检查必须树立“严是爱 松是害”的理念,检查过程中严格比照制度执行,不徇私,不讲情、不打折。在行使安全奖罚权力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标尺,绝不能凭个人主观臆断、好恶行事,严肃、严厉查处违章行为,坚决不让“小隐患”发展成为“大祸端”。
三是严防“以罚代法”。安全检查的目的在于发现影响安全生产的不稳定因素,不放心人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排除隐患,保障安全。因此,在安全检查中,要消除“凑指标”、“完任务”、“重罚款”现象。要切实通过检查,发现实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真正发挥安全检查的实际效用。
四是严防“前紧后松”。在安全检查中,不仅要抓过程,更要重结果。考核是手段,消除安全隐患才是目的。在每一次检查中,始终要有序、有力、有度和有效进行,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仅要处罚,更要复查,不仅“记录在案”,更要督促整改,真正形成闭合,确保隐患及时消除,措施及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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