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简讯  散文  诗词  摄影  幻灯片  书画展  局矿快报  党群工作  安全专题  经验交流  通讯特写  厂商在线  领导访谈  论文读书  人物展示  图片新闻  安监动态  矿业新闻  焦点话题  事故快报  小说故事杂文  在线投稿 |  特约通讯员档案

《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

煤炭资讯网 2014-5-19 18:20:52    要闻
        法制网北京5月16日讯 记者胡建辉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和环境保护部近日印发《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提出,2015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2017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法制网北京5月16日讯 记者胡建辉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和环境保护部近日印发《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提出,2015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2017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提高车用汽、柴油品质的同时,方案还提出,到2017年,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降低到65%以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和山东省净削减煤炭消费量分别为1300万吨、1000万吨、4000万吨和2000万吨。为此,将提高燃煤锅炉、窑炉污染物排放标准,全面整治无污染物治理设施和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燃煤锅炉、窑炉。方案强调,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高效推进核电建设。



来源:法制网      编 辑:徐悉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杨建华  编辑:欧阳宏(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胡九潭、孔德金、王金启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