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计生捆绑警惕权力边界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5-22 9:14:50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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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口计生委为征收社会抚养费,向公安局支付费用,让公安拒绝给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超生婴儿上户口。”19日,江西修水县征收社会抚养费与上户口进行“捆绑”一事被披露后,引发网民关注。(
在执法实践中,很多单位之间为巧借外力、形成合力来提高工作效率,通常会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机制的建立让各自的优缺产生互补,执法的效果达到最优,可权力的边界不能突破基本的法律规范,否则联合机制就会成为权力越界的助推器。征收社会抚养费与上户口都是行政行为,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委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根据《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登记由各级公安机关管理,而在《条例》没有为户口登记设置“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拒绝给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超生婴儿上户口明显违规。
户口登记是婴儿获得公民身份的必经程序,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单位及个人不能剥夺。修水县这种捆绑式的征收社会抚养费,不仅让公权力掉进了利益的漩涡,也背离了社会抚养费设定的宗旨,更让权力的边界突破了法律的底线。当社会抚养费可以捆绑公安机关后,甚至会捆绑医院的妇产科,出现不缴纳社会抚养费就不给接生的可怕情况。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有自己的权力边界,公安机关、医院等其他部门亦然,各单位都应该依照法律法规各司其职,且不能越俎代庖,公安机关收钱为计生部门办事,毫无法律依据,想当然的为了利益任意延伸了权力的触角。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与使用权都要恪守法律的轨道,而不能通过捆绑其他权力单位结成利益同盟,分享灰色的利益,特别是在社会抚养费使用不公开饱受批评的语境下,依法行政必须坚持,越界的权力必须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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